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设立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将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
(2020年4月29日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全体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和《昭平县机构改革方案》,决定设立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将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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