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因昭平县工人文化宫、新华书店、博物馆项目拟征收昭平县大壮村新寨组、曾林组土地,补偿标准依据《昭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平县建设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及安置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昭政发〔2020〕14号)执行,需迁移该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坟墓,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本次迁坟范围在大壮村新寨组枕头岭境内:东至:原物资局炸药库;南至:体育场;西至:城北大道;北至:入原物资局炸药库大路(大沙上大岭边)。
二、迁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2月11日前。
三、迁坟要求
1、请相关坟主持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昭平镇政府核实并办理迁坟事宜。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2月11日前,将上述区域内坟墓迁出,否则视为无主坟墓处理,请涉及的村民互相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善中
联系电话:6682515
昭平县征地拆迁管理中心
2021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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