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年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14 10:14:0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A- A+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凡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在我县各级市场监管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务必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昭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