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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29 17:00:05 浏览次数: 字体:A-   A+

各拖拉机车主: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机监理部门文件的有关规定和统一部署,为了做好2021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及驾驶员年度审验工作,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运行性能和驾驶员的遵章守法意识,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现将2021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年度检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地点安排:

1、2021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从2020年1月4日开始至1月29日结束。

2、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入户领取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均需参加2021年度安全技术检验。

3、各乡镇具体年检审的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

二、年检工作流程: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参加2021年度年检前,车主可自行到县城、各乡镇区域具有汽车、农机二级资质的维修网点完成二保、检测项目。

2、农机监理行业规定:拖拉机车身必须粘贴反光标识,全区统一使用由黄、白两种颜色组成的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并按规定的示意图样式粘贴。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车厢门板要统一喷刷放大的号牌字样。

4、2021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为免费年检、盖章,年检时车主需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有效保险单、保险卡;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开到所在乡镇(或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旧址,即昭平镇东宁北路55号县农机服务中心大院内)指定的地点进行年检。

三、相关规定:

1、凡非法变更发动机、擅自改型改装的车辆、不按时参加年检及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一律不准上路行驶。

2、自2021年2月1日起,未参加2021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不准上路行驶,否则,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罚。

特此通知,希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车主遵照执行!

昭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

2021年度各乡(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安全技术检验时间、地点安排表

乡(镇)

年 检 审 时 间

地 点

备  注

富罗镇

2021年1月12日

  各

  乡

  镇

  自

  主

  安

  排


北陀镇

2021年1月13日


木格乡

2021年1月11日


马江镇

2021年1月12日


五将镇

2021年1月13日


樟木林镇

2021年1月20日


黄姚镇

2021年1月21日


走马镇

2021年1月19日


庇江点

2021年1月20日


仙回乡

文竹镇

昭平镇

2021年1月4日-29日

县农机监理站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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