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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开展涉粮专项巡察工作的公告

来源:中共昭平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08 09:44:31 浏览次数: 字体:A-   A+

经昭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21年9月30日正式启动昭平县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派1个巡察组对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储备局)党组开展专项巡察,为期1个半月。根据要求,县委巡察组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及市县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紧扣被巡察对象职责职能,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权力腐败问题,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配合上级巡视巡察部门突出对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监督、突出对业务主管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的政治监督,延伸查找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着力发现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和短板,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推动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

巡察期间,为便于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将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同时开通信访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受理投诉、举报。巡察组负责的被巡察对象、巡察组负责人、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如下:

巡察组联系方式及对应被巡察对象

被巡察对象

巡察组

负责人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信访受理

范围

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储备局)

组  长:吴志良

副组长:曾  勇

       邱  健

18176795602

zpxxcz02@163.com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被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以上举报电话在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开通,群众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以上联系方式有效期至本轮巡察工作结束,热忱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巡察工作,客观公正反映问题。根据巡察工作职责,有关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巡察组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昭平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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