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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通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14 19:49:51 浏览次数: 字体:A-   A+

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算的有关规定,2021年12月21日8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期间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业务; 2021 年12月25日零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期间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待遇发放、关系注销等业务。2022年1 月1日起正常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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