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经营单位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贺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密集场所疫情防控、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十严格”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生产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经营业主、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承担本经营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对春节假后复工复产或新招录的员工,要全面掌握其旅居史,查验健康码、疫苗接种状况和进行核酸检测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复工复产。
二、严格落实经营场所防护措施
全县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在店门入口处或醒目位置张贴“三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扫描图,实行“三码”联查、严格落实专人对进店人员进行测温(要求门店配备体温枪)、进门扫码以及“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三、提醒进店消费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核验通行”措施,对不配合测量体温、不佩戴口罩者不允许进店,发现1月27日以来有百色市、广东省深圳市、湖南省邵阳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三码”出现异常情况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报告所属乡镇、村(社区)。
四、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对未按要求暂停相关活动的,发现一次给予警告;发现第二次的,公安、文广体旅、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给予责令其改正、处罚、停业整顿。
五、严格执行疫情期间承办宴会有关规定
承办50人(含50人)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经营单位须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餐饮经营单位必须派人现场监督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方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
昭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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