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7月8日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来源: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08 16:54:18 浏览次数: 字体:A-   A+

(一)

决定任命:

刘  安为昭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林祥发为昭平县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林祥发的昭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刘  安的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罗新明的昭平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叶昌谋为昭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黎  婧为昭平县人民法院北陀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叶昌谋的昭平县人民法院北陀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楼庆春的昭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周  莉的昭平县人民法院城厢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黎  婧的昭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叶万盘的昭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