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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昭平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2月1日政协第十届昭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来源:昭平县政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01 16:33:01 浏览次数: 字体:A-   A+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昭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昭平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8日-9日在昭平县城召开,会期2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贺州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昭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昭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会,听取和讨论昭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昭平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昭平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昭平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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