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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王镜等五位同志辞去政协第十届昭平县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3年2月1日政协第十届昭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来源:昭平县政协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01 17:04:52 浏览次数: 字体:A-   A+

因工作原因,王镜、梁发路、曾惠兰、李钦发、叶羽师等五位同志请求辞去政协第十届昭平县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2023年2月1日政协第十届昭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同意王镜、梁发路、曾惠兰、李钦发、叶羽师等五位同志辞去政协第十届昭平县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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