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届昭平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3月21日政协第十届昭平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昭平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主席张贤才代表政协第十届昭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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