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昭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关于递补万增会同志为中共昭平县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4年8月2日中国共产党昭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鉴于中共昭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出缺2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递补中共昭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候补委员万增会同志为中共昭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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