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放飞两岸艺韵 抒展姐妹风华”――“美丽广西”・“美丽高雄(花莲)”女性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各县(区、管理区)妇联,市直、中(区)直驻贺各单位:
为加强桂台妇女交流,扩大广西和台湾各界妇女,特别是花莲县各界妇女的合作,促进两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自治区妇联决定于2013年4月下旬组织广西妇女代表团赴台开展交流访问,并举办“放飞两岸艺韵 抒展姐妹风华”——“美丽广西”·“美丽高雄(花莲)”女性摄影作品展。现就我市摄影展作品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放飞两岸艺韵 抒展姐妹风华”——“美丽广西”·“美丽高雄(花莲)”女性摄影作品展。
二、作品内容
参展的摄影作品要求以展示广西特别是贺州自然风光、民族风情、民俗文化为主。
三、时间和地点
征稿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3年3月29日截稿
展出时间:2013年4月下旬
展出地点:台湾高雄市、花莲县
四、参展对象
全区各族各界女性摄影专业人士及爱好者的摄影作品。
五、参展作品要求
(一)作品体裁风格、流派、彩色、黑白、传统、数码、创作时间、地域不限。尽可能与摄影艺术相结合。参展作品为单张或组照均可,但原则上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作品不得做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二)规格要求。参展作品一律报送电子文档,含摄影作品信息表(附后)及作者个人生活照一张。
(三)征稿数量:每人限送1-2幅/组照作品参选。
(四)作品的筛选和使用。由自治区妇联组织摄影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筛选,择优入选展出;入选作品由自治区妇联颁发入展证书。自治区妇联对入展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宣传、展览、出版、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
(五)来稿一律不退还。作品涉及肖像权、版权、名誉权及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请于2013年3月28日前将摄影作品、作品信息表(附后)及作者个人生活照的电子版发送至昭平县妇联邮箱:zpxfl6682434@163.com 。联系电话:6682434
附件:广西女性摄影作品信息表
贺州妇女联合会
2013年 3 月11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