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杯”贺州市少年儿童“美丽贺州”主题绘画比赛活动方案
为深化我市“美丽乡镇”、“美丽村屯”、“美丽家庭”创建活动,培养广大少年儿童讲清洁、爱环境的责任意识,激发少年儿童热爱贺州、奉献贺州的热情,推动全市“清洁城镇乡村,建设美丽贺州”活动深入开展,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 办:市深入开展“清洁城镇乡村•建设美丽贺州”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
承 办:贺州日报社、贺州电视台、贺州电台、贺州新闻网、贺州红豆网
协 办:中国农业银行贺州市分行
成立“农行杯”贺州市少年儿童“美丽贺州”主题绘画比赛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顾 问:潘 鸣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主 任:陈贤文 市委副秘书长
邹雪群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包路生 市教育局局长
钟金田 农行贺州分行行长
成 员:叶纪银 贺州日报社社长
谢明伟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刘 程 中国农业银行贺州市分行副行长
黄舜之 贺州电台台长
莫燕琴 贺州电视台台长
彭 亮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二、活动时间
2013年7月1日起,8月31日止。
三、参赛作品题材
反映贺州市旅游风光、民俗文化、乡土风情、民族建筑、农村新貌等相关内容的绘画作品。
四、参赛条件
凡在贺州就读,年龄未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赛。
五、参赛方式
(一)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收集参赛作品,通过教育管理部门逐级报送至贺州市“美丽办”;
(二)可直接将参赛作品邮寄至贺州市“美丽办”。
贺州市“美丽办”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49号贺州市深入开展“清洁城镇乡村•建设美丽贺州”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42899)。联系人:彭亮,联系电话:13978416848。
(三)截稿时间:2013年7月15日前,邮寄作品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评选步骤
(一)发动阶段。(7月1日—7月15日)
1.制定评选办法。
2.各县(区、管理区)组织动员少年儿童按要求创作绘画作品,投稿参赛。
(二)作品展示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1.收集参赛作品,在贺州新闻网、贺州红豆网网页上展示。
2.组织新闻媒体深入报道,为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投票阶段(7月26日—8月15日)
在媒体发布公众投票启事,动员公众参与评选活动。
1.初评。按照网络投票40%、手机短信投票20%、组委会投票40%的比例,在贺州新闻网和贺州红豆网进行第一轮投票,从参评作品中评选进入复评作品。
2.复评。对进入复评的作品进行公示。按照初评投票比例在贺州新闻网和贺州红豆网进行第二轮投票,从复评作品中评选出获奖作品。
(四)表彰阶段(8月16日—8月25日)
评选结果揭晓后,组织系列活动,展示活动成果。
1.举办“农行杯”贺州市少年儿童“美丽贺州”主题绘画比赛获奖作品展,展示活动成果;
2.举办主题颁奖活动,表彰获奖单位。
七、参赛说明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二)参赛作品必须参赛作者原创作品,非原创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三)每人报送的参赛作品不超过3幅。
(四)参赛作品统一使用A3规格纸张,并需在作品名称上备注作者姓名、年龄、指导教师、学校及作品内容说明。
八、奖项及奖金设置
比赛分少年组和儿童组两个类别进行,对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一)少年组(7—14岁)
一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
二等奖10名,奖金各4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各300元
优秀指导教师 5名,奖金各500元
优秀组织奖(奖励学校) 5名,奖金各1000元
(二)儿童组(2—6岁)
一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
二等奖10名,奖金各4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各300元
优秀指导教师 5名,奖金各500元
优秀组织奖(奖励学校) 5名,奖金各1000元
九、工作要求
开展“农行杯”贺州市少年儿童“美丽贺州”主题绘画比赛活动是深化“清洁城镇乡村•建设美丽贺州”活动的有效载体,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各级教育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好辖区内的参赛作品,2013年7月15日前,以县(区、管理区)为单位将参赛作品报送到市“美丽办”;各级党(工)委宣传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活动的宣传造势工作;各级学校要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主题绘画比赛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为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活动期间,市直新闻媒体和网站要全文发布活动的通知,并根据活动的推进,持续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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