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昭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3月5日昭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昭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睿所作的《昭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深化司法改革,加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昭平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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