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江滨新区二期路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信息公示
建设项目由广西昭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现委托西藏国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我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广西昭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投资43883万元建设昭平县江滨新区二期路网工程项目。本次路网建设包括天鹅塘路延长线、桂江三桥延长线、公园路及城北大道延长线。桂江三桥延长线北起城北大道,南至江滨路,规划等级为主干路,全长937.3m,规划宽度为36m;天鹅塘路延长线西起体育场路,东至桂江三桥延长线东侧,规划等级为次干路,全长985.5m,规划宽度为28m;公园路北起天鹅塘路延长线,南至江滨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全长497m,规划宽度为20m;城北大道延长线,西起体育场路,东至桂江三桥延长路东侧,规划等级为主干路,全长357m,道路宽32m;计内容包括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交通、照明、绿化、电力、电讯、管槽工程等。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声环境
公路投入营运后,在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的噪声源为非稳态源,车辆行驶时其发动机、冷却系统以及传动系统等部件均会产生噪声;行驶中引起的气流湍动、排气系统、轮胎与路面的摩擦等也会产生噪声。
2、大气环境
公路营运后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来自于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2等。
3、水环境
施工期影响水体的主要污染源为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机械露天作业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含油污水;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冲刷。这些施工中产生的污染物若未经处理排放,会对工程沿线的河流产生影响。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项目区的生态影响主要是:对农业生态和农业生产的影响;改变原有项目区动植物生存环境;道路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的影响。
5、风险分析
本项目事故污染风险主要来自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泄漏或翻车事故时,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进入临近项目的地表水体,造成水环境污染事故。一系列原因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声环境
(1)施工营地、料场等施工场地应远离环境保护目标。
(2)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使用。在路线近距内有居民区的路段,高噪声施工机械运行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
(3)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并注意维修养护和正确使用,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状态。
(4)推土机、铲平机、挖土机等强噪声源设备操作人员应配备耳塞,加强防护。
(5)噪声防护措施主要有环保拆迁、声屏障、植防护降噪林、跟踪监测等。防护措施针对性很强,针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实际情况,采取的防护措施类型不同,降噪效果和防护费用会有所差异,这可以从防护费用、降噪效果、适应范围等方面,对拟建公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可能采取的防护措施进行比较。
2、大气环境
(1)合理选择灰土搅拌站等位置,要尽量避开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2)建议路面铺设使用乳化沥青,这样既使用方便又可避免对环境的污染。
(3)沥青拌合站必须置于居民区点等敏感期500米以外无人区域,且在居民区下风方向。项目应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装置,配备除尘设备、沥青烟净化和排放设施,沥青的融化、搅拌均在密封的容器中作业。沥青烟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允许排放限值。沥青拌和最好能避开作物生长期,以减轻沥青对农田农作物的影响。
(4)土石方堆场在产生扬尘的情况下应进行洒水,建设使用的临时性道路在天气干燥情况下也应进行洒水处理,以防止扬尘的产生。
(5)粉尘性材料堆场应进行覆盖,防止扬尘产生。
3、水环境
(1)施工营地不能设置在水体旁,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粪便设化粪池处理,并定期清理(可用作肥料);施工结束后用土填埋并恢复植被。
(2)施工中的废油、废沥青及其它固体废物不得倾倒或抛入水体,也不得堆放在水体旁,应及时清运至当地允许放置的地点或依有关规定处理。
(3)施工生产废水不得直排河流等水体,可在施工场地设临时蒸发池(可就近利用废弃的沟、坑),待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并恢复植被。
(4)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水泥等不堆放在水体附近,并应设篷遮盖,必要时设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至水体。
(5)当工程结束时,应清理施工现场、施工驻地、拌和场(预制场)等临时工程用地,防止砍伐的荆棘丛树、施工废料、垃圾等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造成水环境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公路项目选线全面考虑了项目地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对区域地质、水文、土地利用、昭平县交通规划等因素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论证,路线不经过自然保护区、文化遗址等环境敏感区,但工程无法避免占用土地、建筑物拆迁,工程路线是对环境和生态问题影响最小的方案,所涉及的环境和生态问题可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缓解。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建设项目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对本项目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致电:
项目建设单位:广西昭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一博
联系电话:1350784969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拉萨市八一国际广场B栋10层;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71-3829596;
电子邮箱:tonideng@163.com;
七、公示时间
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2014年6月24日-2014年7月7日。
广西昭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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