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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富罗镇小城镇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18 10:45:27 浏览次数: 字体:A-   A+

 

昭平县富罗镇小城镇开发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广西昭平县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昭平县富罗镇小城镇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环评工作基本完成,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昭平县富罗镇小城镇开发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昭平县富罗镇富罗村塘冲岭脚
3、项目概要:项目由广西昭平县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271330m2,总建筑面积280420m2建设内容包括移民安置区、拆迁回建房、林场棚户区改造、限价房、商品房、车站、农贸市场、幼儿园、停车场、绿化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
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废气、装修废气、运输车辆尾气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少量施工废水随意排放,影响当地地表水的水质。
噪声:项目施工时,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的噪声会对周围居民、单位、团体的生活工作将造成较大影响,施工噪声主要对周围200m范围内造成影响。
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处置不当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期在进行场地整理、基础开挖时破坏地表植被,加剧水土流失。
其它:项目施工对城市景观和人群健康的影响是轻微的,短期可逆的。
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车站汽车尾气、住宅居民的厨房油烟及燃气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以及垃圾收集点、公厕和农贸市场产生的异味气体,这些废气的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废水:项目运营期由住宅区和幼儿园等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的影响。
噪声:项目居民、车站、农贸市场的噪声、配套设备噪声及周围道路交通噪声对周围居民有一定的影响。
固体废物:住宅住户、农贸市场人流和物业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若处置不当或清运不及时,容易滋生蚊蝇,引起疾病传播。
三、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采取洒水抑尘,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速度,减少施工时间;尽量选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和设备;装修使用环保油漆。
   2)废水防治措施:管理好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排放,设置临时污水处理装置,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当地农户清运,用于农田、菜地的浇灌。
   3)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与弃土运至市政建筑垃圾指定的地方处理。
     2、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住宅区居民厨房油烟气经油烟机净化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排放;通过加强机械通风机加强项目内部绿化种植来减少汽车尾气污染。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公厕定期冲洗和消毒,并在周边种植各种绿色植物。农贸市场加强管理,产生的固废应及时清运。
(2)废水防治措施:项目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在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使用前,应经自建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富群江,在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使用后,应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入富群江。
3)噪声防治措施: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为高噪声设备设置独立的机房。对进出车辆限速,减小交通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住宅住户、车站和农贸市场人流和物业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化粪池污泥,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化粪池污泥定期清理的污泥经环卫部门清掏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选址、布局基本合理。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切实可行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工艺和保障项目环保预算的条件下本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2. 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的总体态度以及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对本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公示的方式和公示时间
1. 公示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现场公告、通过昭平在线网站上公示的形式。
 2.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昭平县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肖开鹏
联系电话:18278494936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 0771-3829565
                            
 
                             广西昭平县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4年8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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