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地上物、青苗及迁坟公告
关于清理地上物、青苗及迁坟公告
各有关户主:
昭平县工业集中区潮江工业园项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土批函[2007 ]13号、桂政土批函[2012 ]540号)批准征收位于昭平县樟木林乡潮江村民委员会高一、高寨、龙一、卢二等村民小组及龙井村民委员会龙井村民小组范围的集体土地207亩作为潮江工业园项目建设用地。现根据潮江工业园项目建设进度,近期需要进行土地平整,涉及清除地上物、青苗及迁坟。具体范围:东至山塘面岭顶倒水向西一带、猫头山一带;南至小莲塘一带。西至潮江至富罗二级公路;北至潮江大桥头南端一带。请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各涉地涉坟户主从2014年8月28日至9月15日止自行清理地上物、青苗,逾期则统一清理;属迁坟的请到樟木林乡人民政府办理迁坟核对认定及补偿手续并自行迁移完毕,逾期将作无主坟统一处理。请各有关户主互相转告。
特此公告
昭平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8月28日
(联系人:贝为诚 联系电话:18978476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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