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关闭昭平县昭平镇上岸村下垌采石场的公示
昭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关闭昭平县昭平镇
上岸村下垌采石场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和规范我县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拟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昭平镇上岸村下垌采石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4年9月19日至2014年9月25日)。对拟关闭昭平镇上岸村下垌采石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意见(县政府办公大楼703室)。
2014年9月19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