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秋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来源: 作者:昭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10-09 16:53:53 浏览次数: 字体:A-   A+

秋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进入秋季,食品购销两旺,食品安全风险随之增大。昭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秋季饮食安全。
    一、采购食品时,应到选择正规超市或农贸市场,应注意食品是否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营养标签等内容,是否在保质期内。不采购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
    二、外出旅游就餐时,请选择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评级为“笑脸”的酒楼饭店就餐。不在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酒楼饭店及流动摊点消费。
    三、不吃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不生食海(河)鲜水产品,不食用河豚、四季豆和来源不明的野蘑菇、野菜、野蜂蜜等易中毒的食品。慎选散装酒和餐饮店自制酒饮用。聚餐时,请切勿过度饮酒。患有胰腺炎、心脑血管疾病和过于疲劳的,应禁酒。
    四、在家做饭菜应选用安全优质的食材,叶类蔬菜冲洗浸泡10分钟以上,直接食用的瓜果用洁净的水彻底清洗并尽可能去皮。饭菜煮熟后在2小时内食用,剩菜应及时放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重新热透。进食过程中如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五、科学合理饮食,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
    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并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系。

昭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9

分享到: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