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县级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候选名单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桂政发〔2012〕47号)和昭平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昭依法行政办发〔2014〕5号)规定,经申报和审核,拟确定昭平县木格乡人民政府、昭平县公安局为昭平县县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第三批)候选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4年11月18日至11月26日。对公示候选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4年11月26日前邮寄或者直接送昭平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政编码:546899;
联系电话:0774-6697228;
地 址:昭平县昭平镇北秀街7号
公示候选名单如下:
昭平县县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第三批)候选名单(2个)
昭平县公安局
昭平县木格乡人民政府
昭平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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