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八届昭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八届昭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第八届昭平县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2月12日县政协八届十次常委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昭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昭平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2日-3日在昭平县城召开,会期二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八届昭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八届昭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昭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通过人事事项,补选县政协副主席;通过大会政治决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决议、提案工作报告决议;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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