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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至巴马公路(钟山至昭平段)第二次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6 08:57:01 浏览次数: 字体:A-   A+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贺州至巴马公路(钟山至昭平段)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征地拆迁: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446.35hm2,其中永久占地386.13 hm2、临时占地60.22hm2;拆迁建筑物7920m2
建设工期:计划2015 12月开工,2019 12月竣工,工期四年。
建设规模:主线路线起于钟山县同古镇,经清塘镇、走马乡,终于昭平县以北,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钟山至莲塘段设计车速100Km/h,莲塘至昭平段80Km/h,路基宽度24.5m,路线总长54.3km。莲塘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60km/h、路基10米、长0.649km;昭平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80km/h、路基12米、长1.592km
主要工程量:公路全线设有技术复杂大桥4/2007m、大桥42/11057m、中桥13/1003m、隧道12/4465m、服务区1处、收费站3处、养护站1处、隧道管理站1处、监控管理中心1处、互通式立交4处、分离式立交4处、通道134道、天桥11座。
工程投资:估算约569743.3539 万元
建设单位: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0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项目评价范围内有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31处,均为村庄。
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桂江、思勤江、珊瑚河及其支流,取水口等。
生态敏感保护目标:樟树天然集中分布区、鳄蜥昭平分布区、广西七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社会环境:项目须永久占地和拆迁对沿线受影响村民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建筑拆除、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经类比分析,项目运营远期,沿线敏感点NO2CO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浓度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声环境:施工机械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大,应在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现场场界处设隔声板围挡降噪,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
地表水环境:项目桥梁下构施工和上构施工等将对沿线地表水体产生较大不利影响,特别是对跨越桂江、思勤江等特大水体的施工。同时位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若危险品运输事故发生后,可能对水源保护区及下游取水口水环境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应按环评要求做好施工环保要求和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双排水系统、事故应急池系统等)。同时,穿过走马乡水源地路段必须在取水口搬迁并使用后方可施工建设。
地下水环境:项目路基挖填及隧道施工,对地下水影响范围有限,不对地下水水位、流向、流量造成大的不利影响;项目服务、管理设施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防渗不良情况下,能对局部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在做好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生态环境:项目区域以人工栽培植被为主,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项目建设中沿线受影响的野生动物主要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干扰的常见物种,故项目的建设也不会导致影响区内动物物种多样性的降低。
固体废物:对路基废弃土石方,应及时清运至项目设计中确定的弃渣场,临时堆土场,严禁沿施工区随意堆弃,并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对项目拆除的现有构筑物等形成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弃土场处置,不能随意堆放。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营地内设置带封盖的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项目敏感路段事故发生率很低,但事故一旦发生对环境不利影响较大,特别
是位于水源地保护区的特大桥和路基路段,一旦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对水源保护区和下游取水口将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项目运管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成立项目环境风险应急机构;并在项目管理中心设置应急材料库,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器材装备。加强应急机构的日常演练,并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与人员,事故发生后有能力履行其工作职责;应急响应时间应控制在1h内。同时加强与贺州市环保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后,应第一时间通告相关环保部门,并在随后的处理过程中,加强与环保部门协作,控制事故风险影响。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0~2020),是自治区人民政府顺应历史潮流,及时调整社会经济发展思路,加大全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构建广西连接多区域的综合交通网络的具体体现。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 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网站或地方环保局网站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15616日至2015630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3 
联系人:潘总
联系:gxxfzjtjt@163.com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二路6
联系电话:07712311598
传  真:07712311598
联系人: 郑工
电子邮件:jkyhbs@126.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0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件:
贺州至巴马公路(钟山至昭平段)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 工程概况
1.1.1 工程位置
项目基本位于广西贺州市境内,包括主线(K线)、昭平连接线和莲塘连接线。项目主线起点位于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与贺州支线相交的同古互通,总走向沿东西方向,途经钟山、平乐、昭平三个县,终点位于昭平县县城以北,与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昭平至金秀段)相接。起止桩号为K0+000~K54+300,路线长54.3km
莲塘连接线(L1线):北起下莲塘附近的乡道Y692,南接莲塘互通式立交(K25+800),起止桩号为L1K0+000~L1K0+649,全长0.649km
昭平连接线(L2线):路线北起上降附近接昭平互通式立交(K51+473),在昭平东新寨附近接省道S207,全长1.592km
1.1.2 建设方案比选
项目路线整体走廊带明确,仅设置局部路段比选方案;分别是起点至走马乡段的K线方案和C线方案;走马至福行段K线方案和D线方案。
工程因素比选: K线较C线方案具有路线桥隧比低、土石方量小、投资低,及施工对思勤江影响小等优势;K线较D线方案具有建设里程短,少占水田面积,拆迁少,压矿路段短等优势;故经工程比选后,可研推荐K线方案
环境因素比选:1K线与C线:由于K线方案穿越了走马乡百步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评价推荐避开走马乡水源保护区的C线方案。(2K线与D线:D线方案全线沿思勤江北岸布线,施工和运营对思勤江水环境影响较大,且沿线地方政府不希望高速公路破坏S207省道对岸思勤江的景观旅游资源,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评价推荐K线方案。
综合比选:由于避绕水源地的C+G线方案均沿思勤江布线,严重破坏了思勤江沿岸景观带,并对现有交通影响极大,昭平县政府强烈反对;昭平县政府强烈要求采用更利于昭平城区发展,并带动文竹、仙回两乡镇发展的K线方案。而目前,K线方案已征得贺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穿越昭平县城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函,且昭平县人民政府已承诺负责并出资搬迁走马乡取水口。因此,结合地方人民政府意见,经综合比选,在环评提出的穿越昭平县城水源地的环保措施得到完全落实,且走马乡取水口进行搬迁并正常投入使用的情况下,本次评价综合推荐采用K线方案
1.1.3 工程量及技术指标
项目主线: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钟山至莲塘段设计车速100Km/h,莲塘至昭平段80Km/h,路基宽度24.5m,路线总长54.3km
项目连接线:莲塘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60km/h、路基10米、长0.649km;昭平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80km/h、路基12米、长1.592km
工程量:公路全线设有技术复杂大桥4座/2007m、大桥42座/11057m、中桥13座/1003m、隧道12座/4465m、服务区1处、收费站3处、养护站1处、隧道管理站1处、监控管理中心1处、互通式立交4处、分离式立交4处、通道134道、天桥11座。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446.35hm2,其中永久占地386.13 hm2、临时占地60.22hm2;拆迁建筑物7920m2、约55户。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1207.14 m3,总填方量为800.18 m3,借方7.91 m3,弃方414.87 m3。拟设置弃土场10处,取土场1处,临时堆土场9处。
项目估算投资总额为569743.3539万元,计划于201512月开工,201912月底竣工,工期4年。
1.2 环境现状评价
1.2.1 社会环境
项目基本位于广西东北部的贺州市境内,是广西最年轻的地级市之一。贺州市处于桂、粤、湘三省(区)结合部,东与广东省肇庆市、清远市毗邻,北与湖南省永州市相连,西至柳州市300公里;北至桂林市212 公里,南至梧州市160 公里,是大西南地区东进粤港澳和出海的重要通道。近年来,贺州市经济建设得到长足发展,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建设项目路线经过贺州市所辖钟山县、昭平县和桂林市平乐县南段。项目的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了钟山县与昭平县没有直达高速公路连通的问题,改善了昭平县交通基础设施落后面貌和沿线乡镇对外交通条件,解决了与区域外长距离交通不畅的问题;并促进区域旅游资源开发,为黄姚古镇晋升为5A 级景区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广大游客提供一条更加便捷、舒适安全的线路。
1.2.2 生态环境
1.2.2.1 生态敏感区调查与评价
拟建项目评价区不涉及任何级别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项目两侧20km范围内生态敏感区为广西七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七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部实验区、缓冲区和核心区的最近距离分别为0.5km3.5km1.9km
1.2.2.2 项目所在区域生态功能定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为一般生态功能区。
1.2.2.3 植物与植被调查与评价
1)根据中国植物区系分区系统,评价区所在区域处以泛北极植物区为主体;在植物亚区上位于中国-日本森林亚区;在植物地区上属于滇、黔、桂地区。经调查与分析,评价区野生种子植物科的分布类型以泛热带分布为主,其次是世界分布,温带分布也有一定数量的分布。
由于长期开发和干扰,项目沿线植被以栽培植被占主体,自然植被多为次生起源,以灌丛为主;与同区域原生植被相比,植物区系构成发生明显变化,栽培物种或归化种在个体数量上占优势。评价区维管束植物140377549种,分别占广西区维管束植物科、属、种总数的48.61%22.07%6.61%
2)评价区陆地植被共划分2级,有植被型组5个,植被型10个,植被亚型(自然植被)9个,主要群系有37个;其中自然植被有植被型组3个,植被型6个,植被亚型(自然植被)9个,群系有26个,栽培植有植被型组2个,植被型4个,群系有11个。主要植被型为落叶阔叶林、常绿阔叶林、马尾松用材林、竹林、常绿阔叶灌丛、暖性灌丛、灌草丛及用材林、经济林、水田作物和旱地作物等。
3)路线经过区人类活动频繁,长期开发活动和植被破坏,导致沿线植被具有明显人工属性和同质性。评价区以栽培植被为主体,自然植被主要为马尾松用材林和灌草丛,森林主要为以马尾松为代表的马尾松用材林,阔叶林有一定面积分布,主要为红椎林。
   4)评价区发现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国家级II级保护植物樟树约3687株,其中位于项目占地区范围内24株。国家II级保护植物金毛狗1071丛,占地区123丛,未发现自治区级保护植物分布。
1.2.2.4 野生动物调查与评价
1)动物区系:项目属于东洋界中印亚界季风区华南区的北缘,是华南区与华中区的交界过度带,动物区系中各类热带~亚热带类型(东洋)成分最为集中。
2)陆生野生动物:评价区可能出现陆生脊椎动物179种,隶属42267134属。其中两栖类17种占广西两栖动物种数105种的16.2%;爬行类37种占广西爬行类种数177种的20.9%;鸟类101种占广西鸟类种数687种的14.7%;哺乳类24种占广西哺乳类种数的180种的11.1%。可能出现的保护动物55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动物1种,国家Ⅱ级保护动物11种,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名录》有40种;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中的物种中4种(部分物种重复列入);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中名录中的有20种(部分物种重复列入)。
3)鳄蜥专项调查:对鳄蜥昭平分布区进行专项调查,未发现鳄蜥。
1.2.2.5 水生生物调查与评价
项目所涉及的水生生物主要分布于桂江、思勤江,项目跨越河流水生生物以常见物种为主,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鱼类“三场”。
1.2.3 地表水环境调查与评价
1)项目沿线跨越的主要地表水体为桂江、思勤江、珊瑚河及其支流、冲沟等。地表水环境现状主要污染源为沿岸乡镇、村庄居民生产、生活废水排放及农业污染源(农药、化肥)等。
2)项目主线K31+480K31+6400.16km位于走马乡百步梯冲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K52+900K54+1001.2km穿越昭平县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桂江)陆域。
3)对桂江、思勤江、珊瑚河及其支流、冲沟等评价河段进行水环境现状监测,评价因子pH值、DOBOD5CODcr、高锰酸盐指数、SS、石油类、氨氮和粪大肠菌群等指标,桂江昭平县水源地取水口处和走马乡百步梯冲水源地取水口处水质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限值,其他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达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限值。表明项目沿线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1.2.4 地下水环境调查与评价
1)项目评价区地下水类型有:碎屑岩层间裂隙承压水、碎屑岩构造裂隙水两大类。
2)评价区内,现状无具体的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无集中开采地下水作为生产、生活饮用水的情况;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地下水敏感区分布。
3)茅花冲井水、木兰泉水、龙湾井水各测点地下水的水质监测指标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亚硝酸盐、锰、铁浓度监测值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木兰泉水总大肠菌群能满足III类达标,但茅花冲井水和龙湾井水总大肠杆菌均超III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是井水地下水受村庄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的影响所致。
1.2.5 空气环境调查与评价
1)项目评价范围内空气污染源主要为企业生产排污,交通运输尾气排放,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燃料排污。
2)项目评价范围内,有空气环境敏感点31处,通过对沿线3处代表性敏感点环境空气现状监测表明:沿线空气环境中TSP日均值、CO日均值和小时值、NO2日均值和小时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可见,项目沿线空气环境质量较好,现状达标率为100%。
1.2.6 声环境调查与评价
1)项目评价范围主要以等级公路交通噪声、村道交通噪声和农村村民生产生活噪声为沿线主要噪声污染源。
2)项目评价范围内,有声环境敏感点31处,其中主线有敏感点27处,连接线有敏感点4处;评价选取9处敏感点和2处交通噪声监测断面进行声环境现状监测:
评价范围内现状声环境受等级公路交通噪声影响的11处敏感点中:位于S207省道临路一排的黄家寨和西白鸠2个敏感点临路侧昼夜声环境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 ,临路二排及其他92类区声环境敏感点昼夜声环境现状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而位于昭平县城规划区内的白土村现状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其他不受等级公路影响的19个敏感点昼、夜声环境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沿线区域现状声环境质量良好。
③省道S207线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的达标距离,夜间为距路中心线28m;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的达标距离,夜间为距路中心线64m。桂捂高速公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的达标距离,夜间为距路中心线40m;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的达标距离,夜间为距路中心线70m
1.3 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措施
1.3.1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及主要环保措施
1项目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0-2020)》中3”线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中组成路段,是广西东西向重要的公路通道之一,项目建设对实施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完善广西路网结构的需要;项目的尽快开工建设对发挥该高速公路的整体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可见拟建项目的建设与《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是相协调的。
2项目环评项目基本落实了《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应环评建议的相关要求,与规划环评相符。
3)项目主线K52+780~K53+200路段穿过昭平县城总体规划区,路线走向已取得贺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路线穿越县城总体规划区的回函。另外,项目布线均避开了沿线同古镇、清塘镇和走马乡的规划区,并为乡镇未来规划留有适当空间,与乡镇规划不冲突。
4)项目永久性占地相对沿线乡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均很小,不对沿线土地利用格局、沿线乡镇林业资源利用带来大的不利影响。建议施工临时用地避免对耕地、林地的额外占用;剥离的表层土壤,应妥善堆放,以便用于项目临时用地区复耕,或用于影响区内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它耕地的土壤改良。
5)项目拆迁建筑7920m2,拆迁对受影响居民影响较大;征地拆迁前,应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好安置补偿工作,消除征地拆迁带来的不利社会影响。
6)项目用地符合《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贺州市钟山县、昭平县国土部门已为灌公路建设预留建设用地,项目建设不涉及对基本农田的占用。
7)施工中对沿线局部电力、电讯设施的拆除,应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商沟通,及时通过新址建设进行恢复。
8)项目施工期对沿线居民生活环境与出行安全可产生一定不利影响,通过设置相当数量的立交、通道、人行天桥以及高架桥等工程,文明施工,加强监督,做好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等措施可消除不利影响。
9)项目施工中如发现新的文物资源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保护施工现场和文物资源,及时上报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待文物部门处理后再进行施工。
10)项目K37+500K40+000 段分布有昭平县憬公意金矿,路线进入矿区范围,业主应在下一阶段与矿区进行协调,对地下矿产资源具体分布位置进行详细调查,并妥善解决,就相关矿权压覆给予相应赔偿。
1.3.2 生态影响和主要环保措施
1.3.2.1 对生态敏感区影响
项目评价区不涉及任何级别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
项目两侧20km范围内生态敏感区为广西七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七冲保护区为森林系统类型保护区,项目与七冲保护区最近距离为0.5km,公路建设对七冲保护区基本不产生影响。
项目K34+000~K37+000段约3.0km鳄蜥昭平分布区从走马-北陀点北侧通过,桩号K35+500与鳄蜥昭平分布区走马-北陀点最近距离为0.8km;项目K49+000~K51+000段从鳄蜥昭平分布区七冲保护区点南部通过,桩号K49+900距离鳄蜥昭平分布区昭平七冲保护区点最近距离约6.5km。项目不涉及鳄蜥集中分布区域,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对鳄蜥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1.3.2.2 对植被影响
1)项目主要占用农田作物、人工林、经济林和灌草丛,占用自然植被主要为马尾松用材林和灌丛,对天然阔叶林仅为局部小面积占用。项目占用植物以栽培物种为主,对评价区植物物种多样性影响不大;此外,永久占地植被可通过工程本身绿化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临时用地植被通过后期用地绿化等措施可逐渐恢复。
2项目布线较合理,通过在局部路段采用高比例的桥隧方案,有效减少了对地表植被的占用和分隔影响;建设后,地表植被分布与现状比较基本无较大的改变;同时由于受影响植被类型以人工培植农林植被及次生植被为主,后期进行植被恢复的难度较低。
3)根据估算,项目建设导致的植被生物量损失约为15539.20t经公路绿化后,植被生物量恢复补偿约6503.27t,生物量恢复补偿率约41.85%
4评价区已发现国家II级野生重点保护植物樟树共103687株,主要分布在1处樟树林处,其余呈单株或小片分布;拟建公路施工将对占地区24株保护植物产生直接不利影响;其余保护植物距拟建公路红线30280m,对占地区外保护植物,只要做好施工期预防和保护措施,一般影响不大。
评价区有金毛狗约1071丛,公路施工对占地区内123丛金毛狗产生直接不利影响;其余保护植物距项目红线20300m,不在工程占地区内,公路施工不产生直接不利影响,只要做好施工期预防和保护措施,一般影响不大。
5)评价区有1处樟树林,公路以路基形式跨越樟树林边缘,涉及占用樟树13株。施工期将对占地区樟树产生直接不利影响,对于临近施工区的樟树也将造成一定不利影响。营运期主要为路面初期雨水径流污染物对樟树生长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6)项目运营后,对沿线植被群落演替无大的不利影响;但在形成的裸地不及时恢复的情况下,可能因公路的廊道作用,导致外来物种的侵入,影响评价区内植物的自然沿替,降低区域植物生物多样性。
1.3.2.3 对陆生野生动物影响
1)项目建设本身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为占地破坏其活动的生境,施工活动对其产生驱赶效应,使野生动物远离施工影响区,导致公路用地区侧一定范围内野生动物活动情况的减少;但项目用地区外,评价范围内可提供给受影响野生动物活动与栖息的类似生境较多,野生动物物种多样性不会因公路建设而降低;
2)对保护动物而言,项目在其可能活动较多的路段,已通过设置较大比例的桥隧工程有效保护其活动的生境,并减小了公路运营后对动物活动的阻隔影响,随着施工人员的撤离,人类干扰影响的减少,野生动物可较快在项目用地区范围内重新活动,并逐步按原有的分布与活动情况恢复;
3)项目建设对野生动物生存最不利的影响为,随着公路的建设,增加人为捕猎野生动物的可能,可迅速导致评价区内野生动物种类及数量的大幅减小,不利影响的范围扩大,程度加深。
1.3.2.4 对水生生态影响
跨河桥梁水中桩基施工,水环境污染物排放对所跨水体局部水生生态环境带来一定不利影响;根据分析,本评价认为项目跨越水体桥梁施工,只要采取相应措施减缓施工环节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有效消除桥梁施工对水生生态的不利影响。
1.3.2.5 对农林生态影响
农林用地直接导致用地区农林生态功能消失,农林产出能力损失,尤其对项目永久占地区该影响是不可逆的;但项目对农林用地的占用相对整个评价区而言,其面积是较小的,工程建设本身对评价区农林生态格局不会造成大的改变。
但施工中随意扩大用地面积将导致农林生态的额外破坏,施工扬尘得不到有效控制,将影响周边农作物的品质与产量,林业植被的长势,对农林生态带来一定不利影响;此外,施工中如发生水土流失,对路侧农林生态可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影响范围增加。
根据现状调查,项目占用重点公益林1.1hm2,约占沿线各县重点公益林总面积的0.041%。涉及占用公益林的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林。优势种主要为红椎、枫香、三杈苦、越南悬钩子、赤楠、马尾松等。
1.3.2.6 隧道工程生态影响
项目隧道隧道口施工影响植被类型在区域内有广泛的分布,受影响物种主要为马尾松、杉木、芒萁、芒、乌饭、黄荆等当地常见或广泛分布物种,不涉及珍稀濒危保护物种分布,损失的植物个体数量有限,相对区域来说对种群数量基本上没有影响。项目沿线各隧道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基岩稳定;隧道施工对顶部植被没有直接扰动。
1.3.2.7取弃土场等临时用地设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拟设置1处取土场,设置基本合理;拟设置永久弃渣场10 ,拟设置临时堆土场8处,除了10#弃渣场、8#临时堆土场位于昭平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陆域范围内需重新选址外;其余弃渣场和临时堆土场设置从环保角度考虑,对环境影响较小,设置基本合理;但需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施工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防止弃土中引发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1.3.2.8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生态措施
1)对于不在路线占地区的保护植物,本评价提出原地保护措施。项目红线外50m范围内保护植物及古树进行挂牌;项目红线10m范围内保护植物与古树挂牌并设置围栏保护。
对于占地区的保护植物应优先考虑路线偏移,确因地形或工程量明显增加,方可采取就近移栽保护措施,不得砍伐。
2)经过樟树林路段施工前,及时通知相关县林业局,在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配合下明确工程占地区保护植物分布情况,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采取移栽等相应的措施保护项目用地区内樟树。
3)加强施工人员保护野生动物教育工作,严格监管,减少乃至杜绝捕杀、消费野生动物的行为。
4)对受保护两栖爬行类野生动物可能出现较多的区域,在采用填方路基的路段,增设涵洞或桥梁以减缓影响,并在涵洞两端设计成缓坡状,便于两栖类迁徙活动,在用地红线边缘设置小网格隔离网,避免野生动物穿越公路。
对受保护鸟类可能出现较多的区域,尽量避免爆破和机械噪声对附近保护鸟类的惊扰以及规范施工行为,禁止施工人员捕杀;对不善飞行鸟类出现概率较大的路段,建议在其路基段两侧种植马甲子等植物形成茂密刺篱。
对受保护哺乳类动物可能出现较多的区域,因采用较多的隧道方案,影响较小;但隧道施工应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避免在晨昏和正午开山施炮等。
5)隧道施工中尽量采用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技术,严格控制超挖和欠挖,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并及时加固围岩;避免隧道掘进及施工中发生崩塌等地质灾害,影响隧道安全。施工前,对隧道区域地质情况进行详细勘察,尤其是中、长隧道;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地下涌水的发生,避免发生大面积涌水,对坡顶植被生长造成不利影响。
6)做好项目施工区水土保持工作:
主体工程区:严格按设计的工序进行挖填作业,协调好可进行土石方平衡路段的作业时间,避免临时堆土的数量;工程量较大的土方作业应避开雨季;施工中通过设置临时截、排水系统,沉砂池,对裸露开挖边坡覆盖密目网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特别要注意路线经山岭重丘区路段、大桥、隧道、服务区及大型互通立交工程处等重点位置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高填深挖路段做好临时防护措施;
取土场:项目拟设取土场1处,设置基本合理,施工中应参照设置; 取土中避免形成高边坡,采用等高线取土,取土结束,进行场地整治,全部恢复为林地。
弃土场:弃渣场施工中应参照设置;弃渣场遵循“先挡(排)后弃”的原则,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剥离的表土,弃渣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根据规划覆盖表土进行复耕或绿化。
临时堆土场:堆土前设置草袋临时挡土墙,修建临时截、排水系统,堆土表面撒草籽进行临时防护,临时堆土清除后,迹地进行土地整治,复耕或绿化;
施工便道区:表土剥离妥善收置,采用路面覆盖碎石,局部边坡设置草袋临时挡墙,修建临时截、排水系统等措施防止施工期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 ,除留用道路外,进行场地整治后,复耕或绿化;
施工营地区:表土剥离妥善收置,在用地区周边设置完善的临时截、排水系统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 ,清除施工废料及对硬化地面进行清除,覆土进行场地整治后,除位于工程用地区内施工营地区按工程设计进行绿化外,其它按规划进行复耕或绿化。
隧道工程:加强隧道弃渣场的选址和防护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弃渣施工的监控和管理,确保隧道弃渣纳入指定的弃渣场,坚持先挡后弃,积极进行植被恢复,把弃渣场的生态恢复或重新利用效果纳入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最大限度降低隧道弃渣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主要生态措施
1)加强对绿化植被生长初期管护工作,确保其成活率,缩短绿化植被恢复时间,尽快对施工导致的评价区植被生物量损失进行补偿;同时,注意正常对绿化区,植被生长情况踏查,防止外来植被物种侵入的发生;
2)对弃土场,高填深挖路段、隧道出入口附近等重点区域,做好绿化恢复和绿化维护,加强观测,避免出现植被裸露;雨季,对上述区域进行巡查,避免受强降雨冲刷后,发生边坡失稳,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3)加强运乘人员管理,及沿线日常巡查,防止项目过林区路段,因人为原因引发的森林火灾;杜绝利用项目进入周边区域捕猎野生动物的情况。
4)隧道出入口处做好掩饰和绿化,建议设置“阻止性动物诱导栅栏”,防止野生动物进入隧道。
1.3.3 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主要环保措施
1.3.3.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1)公路沿线涉及水体主要有桂江、思勤江、珊瑚河及其支流、冲沟等。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于桥梁桩基施工、施工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施工物料雨水冲刷、施工机械维修等环节。
2)跨河桥梁施工
桥梁水中墩施工采用“钢围堰+钻孔灌注桩”工艺,而围堰下沉定位过程中将较大程度的扰动河床,短期内可产生大量的悬浮物,对评价河段水域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根据类比资料,桥墩施工场地下游100m范围SS增量不超过50mg/L,对100m以外水域的水质基本不产生影响。钻孔泥浆循环使用,钻渣经沉淀处理后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能有效避免随意倾入水体造成的二次污染。
其余桥梁所跨河流宽度较窄,直接跨越水体,不设水中墩。施工期对所跨水体悬浮物污染主要源于岸侧土方开挖后废方不及时清运,进入水体导致的悬浮物浓度升高。此外,施工船舶与机械,跑、冒、滴油严重时,对地表水体可造成一定的石油类污染。
2)沿河路段水环境影响
项目在K34+300-K34+620K42+500-K42+800K45+700-K46+300K48+200-K48+800分别沿思勤江布线,该路段路基、桥梁施工开挖产生的弃渣和施工废水若不经过有效处理,将会进入沿线的河流,造成悬浮物、石油类浓度的升高,对河流水体造成污染。
3)施工营地水环境影响
施工营地生产废水含高浓度的SSCOD、石油类等污染物,生活污水主要含SSCODGr、总氮、油脂等污染物;未经处理前废水中所含污染物浓度均高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对受纳自然地表水体及农灌系统水质均可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4)隧道施工废水影响
隧道施工中生产废水含高浓度的悬浮物污染物,及部分石油类物质,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易对受纳水体水环境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项目各隧道工程均位于区域稳定地下水水位之上,位于地下水大气降雨补给区;隧道隧道施工中,不会发生打穿区域稳定地下水含水层,造成大规模涌水,不对所经区域地下水水位、水量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1.3.3.2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
1)公路辅助设施水环境影响
项目全线拟设服务区1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站1处(与收费站合建),收费站3处。污水产生量合计16979.8m3,其中服务区污水排放量在服务设施中占用较大比例,是项目营运后污水主要排放源;其他服务设施如收费站、养护站和管理中心等,其污水排放量及污染物总量虽相对较低,但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也会对周边水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2)路面雨水径流影响
在非事故状态下,路面径流污水排放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造成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而随着降雨时间的持续,路面雨水径流中污染物浓度将
降低,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将逐步减少。
3)隧道工程对地表水环境影响
隧道工程作为一个较封闭的区域,难以通过降雨自然清洗路面,导致路面上沉积物积聚时间较长,在进行人工路面清洗时,路面径流污染物浓度远高于一般路面径流。而根据踏勘的情况,项目拟设置的隧道出入口附近主要有思勤江、山涧溪流、冲沟等地表水体分布,隧道工程人工路面清洗径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短期不利影响较大,尤其在长隧道工程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不利影响。
1.3.3.3 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分析
(一)对昭平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影响分析
1)施工期影响分析
饮用水源取水口位于坝址上游,桥位在坝址下游,桥梁钢围堰施工和桩基施工均不会导致坝址上游水域水质悬浮物浓度增加,不会对取水口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水源保护区内(K52+900K54+100)路基挖方路段长约450m、填方路段长约600m,最大挖方高度19m、最大填方深度15m,无高填深挖路段。挖填方施工形成的裸露面,及随意堆置的弃渣及施工材料,遇雨水冲刷易形成含泥污水大量进入水体的情况,导致水中悬浮物的大幅增加。
施工机械设备漏油、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的残油,若直接排入会对水体水质造成一定的油污染。物料、油料等堆放在两岸,若管理不严,遮盖不密,则在雨季或暴雨期受雨水冲刷进入水体,可能对取水口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营运期影响分析
在非事故状态下,路面径流污水排放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将逐步减少,水质基本维持现状水平,不会对水源保护区水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穿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路段(K52+900K54+100,发生危险品事故的概率很低,但事故一旦发生可能对桂江水源保护区水环境将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二)对走马乡百步梯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影响分析
昭平县政府负责并出资将走马乡百步梯冲取水口搬迁至11.5km外的黄垌暗八庙水源地处,以确保走马乡居民饮用水水质和安全得到保证。取水口搬迁后项目建设不会对搬迁后的水源地产生不利影响。
1.3.3.4 主要水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跨河大桥桩基作业时序,避开各河流洪水期;钢围堰设置应在河流枯水季节进行,并采用先进工艺,缩短作业时间,在汛期来临前完成各围堰工程设置,清理作业面。
2)跨河大桥桩基钻孔灌注施工中,护壁泥浆采用循环方式;护壁泥浆由船只采用封闭罐运输到施工区,在钢围堰与封闭灌内循环,不外排,产生的废浆清运至岸侧施工营地内的废浆干化池,沉淀后的废渣运至弃渣场填埋。
3)水中桩基钢围堰施工中,应在作业水域设置防污屏;
4)施工机械加强维护,减少跑、冒、滴油现象;
5)项目岸侧引桥、引道施工区及临河路段施工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出水口处设置临时沉淀池,排水经沉淀后方可接入周边排水系统。
6)施工营地生产废水与雨水排水系统分开设置;生产废水排水系统在出水口处设隔油、沉砂池,隔离出的油类物质,采用封闭罐收集,定期交由地方环保部门指定的机构处理。
7)服务区、收费站、管理中心等服务设施分别设置1套微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及油水分离器,其中服务区餐厅污水经隔油处理,方可进入;运营期定期检查服务设施污水处理系统,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8)隧道内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出入口处设置沉砂、隔油池;定期做好沉砂、隔油池检查、清理工作。
1.3.3.5 水源保护区路段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排水沟,出水口处设置临时沉淀池,排水经沉淀后方可外排;同时进一步加强机械维护,减少跑、冒、滴油现象,禁止污水在保护区范围内排放。
2)禁止在穿越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布置施工营地、取土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等各类临时工程;不得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施工机械冲洗。
3)醒目位置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施工时保护水环境。
4)保护区路段设置路面、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和沉淀池;采用加强型砼防撞护栏;同时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进出口显眼处设置水源地警示标志。
5)昭平县人民政府承诺负责出资搬迁走马乡百步梯冲水源地取水口,并承诺在该取水口搬迁后、新取水口正式投入使用后方可开工建设。
1.3.4 空气环境影响与主要环保措施
1.3.4.1 施工期空气环境影响
1)项目施工中,未采取防尘措施情况下,于施工现场及混凝土拌和站150m范围内的区域将受到较显著的扬尘污染;尤其是50m范围内的区域,影响更为严重;
2)路面沥青摊铺中,挥发的沥青烟对周边环境空气也将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隧道施工,在钻眼、爆破、装渣等作业中,可于隧道进出口和洞内产生大量粉尘,也可对施工人员健康产生较大危害。隧道工程出入口150m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不会对居民产生不利影响。
1.3.4.2 运营期空气环境影响
1)类比现状桂柳南高速公路侧敏感点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本项目营运期间评价范围内大气污染物中NO2CO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项目运营不会对沿线环境空气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2)根据调研现有广西境内类似服务区所设餐厅厨房情况,项目配套服务区餐厅所设厨房产生的油烟,经处理后排放不对空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参照秦岭终南山特长隧道(18.020km)洞口外污染物浓度场进行了扩散分析和数值分析求解,特长公路隧道口排污对60m外敏感点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而本项目隧道进出口200m范围内均无居民点分布,因此不会对居民点造成影响。
1.3.4.3 主要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在靠近敏感点及农田的施工区域,应增加施工区,施工便道的洒水次数;尤其对于距敏感点50m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旱季应注意对施工施工区、施工便道进行清扫,保持洁净;
2)施工散料运输车辆采用加盖蓬布和湿法相结合的方式,减少扬尘对大气的污染,物料堆放时加盖蓬布;
3)隧道施工采取湿式装运渣、水幕降尘湿喷等措施,清除洞内粉尘和溶解空气中的有害气体。
4)原则上,施工营地布置处下风向300m 范围内不应有敏感点分布;施工营地如临近敏感点时,所采用的混凝土拌和设备本身应配备除尘装置,并注意对拌和站周边进行洒水降尘作业,物料堆放时加盖蓬布。
5)评价建议沥青尽可能采用外购商品沥青,密闭运输到施工现场,采用高效沥青摊铺机施工的方式,避免在现场进行加工。
6)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定期在收费站对汽车排放状况进行抽查,限制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
1.3.5 声环境影响与主要环保措施
1.3.5.1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1)单台机械作业时,夜间施工在距离施工机械300m处可以满足夜间55dB(A)的标准;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夜间在450m以外可符合标准要求。
2)施工场界处昼间最大超标可达20 dBA),夜间35 dBA);当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或夜间作业的情况下,超标情况将更严重。
3)项目评价范围内,沿线敏感点多位于路侧150m范围内,夜间易受施工噪声的不利影响较大。估算临施工现场侧敏感点受影响户数约387户,受影响人口约1719人。
4)隧道爆破施工中,突发性瞬间声级可达130dB(A),对500m范围内的3处敏感点声环境瞬时改变较大,但该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消失。
5)隧道爆破产生的振动对敏感目标无超《爆破安全规程》标准情况。
1.3.5.2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
(1)主线钟山至莲塘段满足2类标准达标距离为距公路中心线两侧182m;莲塘至昭平段满足2类标准达标距离为距公路中心线两侧152m。莲塘连接线满足2类标准的达标距离为距公路中心线两侧51m处。昭平连接线满足2类标准的达标距离为距公路中心线两侧99m处。
(2)运营中期敏感点预测结果统计:
1)同时位于4a类和2类区域的敏感点:
4a类功能区范围内的7个敏感点昼间均达标;夜间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超4a类标准1.1~10.3分贝。其中:与公路高差较大的六妙1层达标,3层则超标1.8分贝,而黄屋1层超标1.1分贝,2层超标5.5分贝。
2类功能区范围内的7个敏感点中昼间有3个敏感点超2类标准(超标1.1~1.9分贝),其余4个敏感点昼间达标;夜间7个敏感点均出现超2类标准情况,超标4.1~9.3分贝。其中:与路高差较大的六妙1层超标1.3分贝,3层超标4.1分贝;黄屋1层超标4.6分别,二层超标7.5分贝。
经统计,主线侧同时执行4a类和2类标准的7个敏感点中:4a类区超标户数19户、约81人;2类区超标户数79户、约349人。
2)仅位于2类区域的敏感点:
至项目运营中期,主线侧20个仅执行2类标准的敏感点中,昼间仅2个敏感点超2类标准,超标3.6~4.0分贝;夜间有5个敏感点满足2类标准要求,其余15个敏感点夜间均出现超2类标准的情况,超标1.2~11.4分贝。其中:与路高差较大的5处敏感点中,公回、西白鸠和相逢3个敏感点1层达标、2-3层均出现超2类标准情况,超标1.3-2.4分贝;山口村、龙湾2个敏感点第3层超标量较1层大1.0-4.2分贝。
经统计,主线侧仅执行2类标准的20个敏感点中:超标户数136户、约613人。
3)连接线线侧敏感点:
至项目运营中期,连接线侧4个敏感点中,仅江口1个敏感点出现夜间超2类标准的情况,超标6.9分贝;其余3个敏感点昼夜均满足2类标准要求。
经统计,连接线侧敏感点超标10户、约35人。
1.3.5.3 主要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项目开工前15日,建设单位应向桂林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情况,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施工。
2)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的设置原则上应距离沿线居民点至少50m;施工中合理安排工序,与敏感点距离在450m范围内的施工区,避免在夜间(北京时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进行施工作业及施工材料运输。
3)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区及施工营地,可通过在场界处设置2.5m高的铁皮挡板进行降噪,尤其对与敏感点距离20m范围内的施工现场。
4)隧道工程需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控制爆破量,降低爆破突发噪声源强,并于实施前进行公告,并严禁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
5)评价建议在穿越昭平县城市总体规划区路段两侧应合理进行建筑规划,规划部门在制定用地规划时,在公路沿线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宜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学校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若以上预测噪声超标区域要规划布置学校、医院、敬老院和集中住宅区等敏感建筑物(2类功能区),则应做好公路的声屏障或建筑墙体、窗户的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敏感建筑内部布局(住宅卧室、学校教学楼和宿舍楼等需要安静的建筑应远离公路),使其声环境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6)对营运中期超标敏感点共设置声屏障8处、长870m,对敏感建筑换装通风隔声窗420m2,添加隔音条770m。合计噪声防护措施费用约364.27万元。
1.3.6 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中产生废弃土石方、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或丢弃可能产生水土流失、土壤污染及沿线景观影响。通过设置弃渣场和固体废物收集措施,控制水土流失,减少生态和景观环境影响,防止疾病传染。
营运期服务、理设施人员年固体生活垃圾应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对服务区、收费站、管理中心的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处理,含油污水处理所产生的微量油泥单独存放,妥善处置。
1.3.7 地下水环境影响与主要保护措施
1)隧道隧道施工中,不会发生打穿区域稳定地下水含水层,造成大规模涌水,不对所经区域地下水水位、水量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2)施工营地排水系统开挖深度,一般不涉及地下水位,通过采用水泥抹面防护,并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后,施工营地生产、生活废水不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项目路基挖填施工,普通填方路段和高填路段因用地区相对评价区面积较小,不会导致区域地下水流向,流量大的变化,其影响较小;普通挖方路段与深挖路段也均位于区域地下水稳定水位或承压含水层隔水顶板以上,建设中也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4)项目桥梁桩基,服务管理设施房建基础施工,对局部区域地下水水位造成不利影响,但施工结束,该不利影响即消失。
5)项目隧道工程采取防水设施后,运营期,可有效防止隧道周边地下水渗入隧道内,保证隧道干燥行车环境的同时,使周边地下水形成新的稳定水流规律;
6)项目新建管理服务设施运营中,排水去向为周边天然河沟或农灌沟渠,不对地下水造成直接不利影响;但各设施埋置于地下的相应污水处理设施,防渗不良情况下,可对局部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主要环保措施:
1)做好项目服务区、管理中心、收费站等服务管理设施所设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及服务区油罐区防渗设计,避免污水下渗、油罐渗油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2)对隧道区域、尤其是长隧道区域地下水分布、类型、含水量、补给方式和径流方向进行详细勘察,分析论证因隧道开挖导致地下水可能涌出的位置和程度,并制定周密的漏水、涌水防治方案;隧道开挖过程中,可采取超前探水和防堵水措施,若发现复杂的地质条件,应采取以堵为主、防排结合、综合治理的工程措施;
3)施工营地,隔油池设置处,应做好防渗设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4)营运期应加强对项目服务区油罐区、服务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水管道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修;对污染物的跑、冒、滴、漏现象进行监管;以防发生污染物泄露、下渗对局部区域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
1.3.8 危险品运输事故环境风险
项目危险品运输事故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品在运输途中突发性发生逸漏、爆炸、燃烧等对周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预测,至营运远期,拟建公路位于昭平县城水源保护区内路段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概率为0.0479/年。
总体而言,项目敏感路段事故发生率较低;但一旦此类事件发生,如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由于部分路段经过敏感区,一旦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其对敏感路段及水环境均将造成污染影响。
建议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项目运管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成立项目环境风险应急机构;并在沿线服务区及收费站或管理中心设置应急材料库,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器材装备;
2)相关部门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规范》和《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杜绝三证不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运输危险品的车辆,上路前应在公安机关备案,并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运输;
3)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应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本项目,尤其是穿越水源保护区(K52+900K54+100)路段的大桥路段;
4)加强应急机构的日常演练,并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与人员,事故发生后有能力履行其工作职责;应急响应时间应控制在1h内。
5)评价建议下一阶段,项目业主应严格按照《企事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开展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工作。
1.4 总结论
拟建贺州至巴马公路(钟山至昭平段)建设符合《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0-2020)》及其规划环评意见,项目实施对完善区域公路路网主骨架、优化地区综合运输网、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拟建项目主线穿越昭平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水域和陆域,及走马乡百步梯冲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贺州市人民政府原则上同意路线穿越昭平县城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并要求做好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昭平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承若搬迁现有走马乡百步梯冲水源地取水口,并要求该路段需在取水口搬迁、并正式投入使用后方能开工建设。本评价对位于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路段提出设置路面、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和沉淀池等措施防范危险品泄漏事故。
在本评价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和营运对沿线生态环境、空气环境、水环境及声环境等造成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减缓,为环境所接受;同时,项目建成后社会效益显著,对加强广西与广东两省间的经济联系、加快推进我区高速公路建设,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建设目标具有重大意义。综合分析评价后,拟建贺州至巴马公路(钟山至昭平段)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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