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关闭昭平县富罗镇富诚石材场和昭平县富罗镇赤垌冲石英矿场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号)精神及《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县人民政府拟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昭平县富罗镇富诚石材场和昭平县富罗镇赤垌冲石英矿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5年12月19日至2015年12月25日)。对拟关闭昭平县富罗镇富诚石材场和昭平县富罗镇赤垌冲石英矿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意见(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701室)。
2015年12月18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