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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5年度年报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22 10:51:12 浏览次数: 字体:A-   A+

 

尊敬的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应当年报,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应当年报的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设立且未注销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需于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填报2015年度年报
二、年报流程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流程
1、2015年10月1日前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①请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网址:www.gxqyxygs.gov.cn进行企业工商联络员备案。点击页面中红色字体的“企业联络员注册”,填写所有带*号的必填项,然后点击“保存”。保存后请点“打印”按钮,打印“联络员信息表”。然后带《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根据企业类型选择);《联络员信息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县工商局登记窗口或县政务中心工商窗口进行联络员备案。
②联络员备案后,重新登录系统主页,点击页面中间的“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输入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络员身份证号等信息,并获取手机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后请点击“登录”。按系统提示完成年度报告,最后点击“提交并公示”,至此可完成全部年报流程。
2、2015年10月1日后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①登录系统主页,点击页面中间的“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输入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络员身份证号等信息,并获取手机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后请点击“登录”。
②登录后,请点击左边的“年度报告在线填报”按系统提示完成年度报告,最后点“提交并公示”,至此可完成全部年报流程。
 
(二)个体工商户年报流程
1.可以选择网上年报,也可以到工商所填写纸质表格进行年报(需带齐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有关许可证等)。
2.选择网上年报,请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网址:www.gxqyxygs.gov.cn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后,点击页面中红色字体的“企业联络员注册”,填写所有带*号的必填项,然后点击“保存”。注册成功后,返回该系统主页,点击页面中间的“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输入注册号、联络员姓名、手机号等信息,并获取手机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后请点“登录”。
3.登录后,请点击左边的“年度报告在线填报”按系统提示完成年度报告,最后点击“提交并公示”,至此可完成全部年报流程。
备注:个体工商户“企业联络员注册”只需在网上进行,无需到原发照机关窗口进行联络员备案。
二、未按规定年报的法律后果
超过2016年6月30日未年报公示或虚假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后仍未改正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
同时,以上违法信息均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事项中均受严格限制;且在经营交易中可能被其他生意伙伴作为企业信用背景参考。
 
尊敬的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15年度年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您切记于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及时年报,工商部门将积极为您提供服务和帮助!
 
 昭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月12
 
昭平县工商局业务咨询电话:0774-6691289、6686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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