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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水利局关于全县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15 17:23:35 浏览次数: 字体:A-   A+

为全面落实我县农村水电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严格农村水电安全管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我县农村水电安全运行。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示工作的通知》(办水电z2013{90号)和《贺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示工作的通知》(贺水电管z2016{8号)要求,现将我县“双主体”落实责任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从2016年4月18日起至2016年4月28日止。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与昭平县水利局电管站联系。

电话:6686210

附件:2016年昭平县农村水电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表                                                          

 

 

昭平县水利局

2016年4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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