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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城河东路网二期工程(城东大道二段) 第二次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29 11:39:28 浏览次数: 字体:A-   A+

昭平县城河东路网二期工程(城东大道二段)

第二次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昭平县城河东路网二期工程(城东大道二段)

建设地点:昭平县河东片区

工程内容:项目包括城东大道二段、乐业小区内部道路A路、B路及C路,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中:

城东大道二段为城市主干路,基本呈北南走向,北起现状城东大道、起点桩号K0+000,沿线分别与规划路一、二相交,南止于绕城二级路、终点桩号K0+610.68,全长610.68m,红线宽40m,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

乐业小区内部道路A路、B路及C路为城市街坊路,参照城市支路设计,设计速度5km/h A路长251.653m、宽6m,沿线设置5×2.6m的生态停车位75个;B路为乐业小区北出入口道路,长32.05m、宽16mC路为乐业小区东出入口道路长27.738m、宽16m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照明、电力、通信、绿化及乐业小区场地平整工程等。

总投资:3957.8429万元

建设单位:广西昭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0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现状敏感点3处:东方世纪城别墅区、鸭背及昭平精神病院,在建敏感点1处:昭平县中医院。

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桂江。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社会环境:项目涉及到征地拆迁,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建筑拆除、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经预测,项目运营远期,沿线NO2CO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浓度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声环境: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对区域敏感保护目标环境影响较大。项目为城市主干路,营运期交通噪声对沿线距离较近的敏感点影响较大。

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施工期施工营地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上门抽吸,洗涤、洗漱、餐饮用水等一般生活污水,并入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过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不利影响;营运近期项目污水管不能接通昭平县污水处理厂。

生态环境:项目区域均次生植被,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项目建设中沿线受影响的野生动物主要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干扰的常见物种,故项目建设也不会导致评价区内动物物种多样性的降低。

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垃圾填埋场堆放,对环境影响小;营运期固体废物全线有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项目位于昭平县河东片区,由于昭平县人民政府已颁布《昭平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在运输单位及相关部门加强管理,认真按相关规定进行危险品运输的情况下,本项目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及因此造成恶性污染事故与危害的几率很低。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昭平在线网站(http://www.zpol.gov.cn/)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昭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昭平县昭平镇河西东路98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74-6697396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二路6

联系电话(传真):07712796015

联系人:周

电子邮件:466219426@qq.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广西昭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2016729

件:

昭平县城河东路网二期工程(城东大道二段)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昭平县城河东路网二期工程(城东大道二段)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昭平县河东片区

4)征地拆迁:项目占地3.55hm2,其中永久占地3.35 hm2、临时占地0.20 hm2,涉及拆迁建筑物706 m2(均为工程拆迁,不涉及环保拆迁)、电力、电讯线路15杆。

5)建设规模:包括城东大道二段、乐业小区内部道路A路、B路及C路,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中:

城东大道二段为城市主干路,基本呈北南走向,北起现状城东大道、起点桩号K0+000,沿线分别与规划路一、二相交,南止于绕城二级路、终点桩号K0+610.68,全长610.68m,红线宽40m,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

乐业小区内部道路A路、B路及C路为城市街坊路,参照城市支路设计,设计速度5km/h A路长251.653m、宽6m,沿线设置5×2.6m的生态停车位75个;B路为乐业小区北出入口道路,长32.05m、宽16mC路为乐业小区东出入口道路长27.738m、宽16m

6)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957.84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的3.74%

7)建设进度:计划201610月开始施工,施工期9个月;

8)建设内容:道路、给排水、交通、照明、电力、通信、绿化及乐业小区场地平整工程等。

1.2 环境现状评价

1.2.1生态

项目所处区域已经完全处于人类开发活动范围内,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评价范围内自然植被物种较少,植被类型主要以旱地农作物为主,植物种类为香蕉、玉米、红薯、南瓜等;此外为常见的灌草丛,植物种类主要为芒;零星分布着少量黄皮。无国家级及自治区级野生重点保护植物分布。

评价区内动物多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影响的各种常见两栖、爬行类、鸟类等动物及家禽等,未发现受国家及自治区保护物种存在。

依据《昭平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09-2020)》,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城镇人居保障功能区。

1.2.2环境空气

项目评价区内无排污企业存在,空气污染源主要是城东大道汽车尾气及居民生活废气。

通过对评价区内监测点环境空气现状连续7日监测可见,评价范围内鸭背及昭平精神病院环境空气质量中的CONO224小时平均值、1小时平均值及PM1024小时平均值、TSP24小时平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达标率均为100%,说明区域环境质量良好。

1.2.3声环境

由于绕城二级路跨越桂江大桥尚未建成,因此,绕城二级路已建成路段通行车辆很少,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污染源主要为区域环境噪声。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鸭背及昭平精神病院昼、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说明评价范围区域声环境现状质量良好。

1.2.4地表水环境

根据昭平县环保局对桂江进行的例行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雨水汇入的桂江河段水质能满足水功能区划的要求。

1.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3.1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1)项目建设符合《昭平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及《昭平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09-2020)》,其建设对完善区域路网,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项目总占地3.55hm2,其中永久占地3.35 hm2、临时占地0.20 hm2;涉及拆迁建筑物706 m2(均为工程拆迁,不涉及环保拆迁)、电力、电讯线路15杆。土地的占用将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但不会对沿线的土地资源利用带来影响,建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3)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登记在册的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建设不对该类资源造成不利影响。

4)对施工车辆出入可能影响交通的路口设置警示标志牌,并设专人在现场负责施工车辆的通行调配。

1.3.2生态影响评价

1)项目永久占地3.35hm2,项目占地区植被以栽培植被为主,自然植被主要为疏灌草丛,植物种类主要有香蕉、红薯、玉米及芒等。

评价区受影响植物均为广泛分布种、适应能力强、区域内种群数量多,项目的建设会导致评价区内种群数量的降低,但不会对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

2)项目建设中沿线受影响的野生动物主要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干扰的常见物种,故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影响区内动物物种多样性的降低。

3)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推荐设置施工临时设施用地1处,从环保角度考虑基本合理。

1.3.3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1.3.3.1施工期

1)施工期将产生生活污水总量约为1890m3。污染物为BOD5COD、氨氮,而且含有许多细菌和病原体。若不处理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将造成水质严重恶化。

2本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污水,这部分废水含有一定的油污和泥沙,如果不经处理或处理不当,将有可能对附近的地表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3路基开挖和填筑期将造成较大面积的地表裸露,雨季时雨水冲刷泥土,泥沙随水进入地表水体,将会导致路线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体悬浮物浓度有较大幅度的升高。

1.3.3.2营运期

1)由于下游规划路污水管及过江污水管尚处于规划阶段,至拟建项目建成后一定时期内,城东大道二段污水管无法接通昭平县污水处理厂。

2)项目营运期的路面径流所含污染物主要源于车辆排气、车辆部件磨损、路面磨损、运输物洒落及大气降尘,其成分为固体物质、有机物、重金属和无机盐等,初期雨水径流会对受纳水体水质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但随着降雨的持续,污染物浓度将得到逐步缓解。

1.3.4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1.3.4.1施工期

1)施工期主要污染来自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等导致的TSP污染。

2)项目施工扬尘将导致周边TSP浓度超标,应适当采取多洒水等降尘措施,减少扬尘对沿线周边环境的影响。

1.3.4.2营运期

评价采用ADMS模式对道路两侧CONO2浓度进行计算。由大气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营运远期评价范围内NO2CO24小时平均浓度值及1小时平均浓度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1.3.5声环境影响预测

1.3.5.1施工期

1)施工期,采用当单台机械作业及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时,场界范围内均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2)项目施工期对沿线敏感点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其中对鸭背的居民影响最大,施工期鸭背昼间超标量达16.1dB(A),夜间超标量达26.1dB(A)

1.3.5.2营运期

1)至营运远期,项目两侧区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最小(夜间)达标距离:

①城东大道二段红线44m

②城东大道二段与绕城二级路交叉区域:城东大道二段红线44m、绕城二级路中心线80m

2)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至项目营运中期(2023年):

受拟建项目城东大道二段交通噪声影响,东方世纪城别墅区昼、夜间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鸭背临城东大道二段一排昼、夜间噪声预测值能满足4a类标准要求,临城东大道二段二排昼间噪声满足2类标准要求、夜间噪声超出2类标准0.4dBA);昭平县中医院门诊大楼昼间噪声满足2类标准要求、夜间超出2类标准5.0dBA),住院大楼昼、夜间噪声满足2类标准要求。

受拟建项目城东大道二段交通噪声及绕城二级路交通噪声共同影响(其中绕城二级路交通噪声为主要影响),昭平精神病院昼间噪声超出2类标准1.4dBA)、夜间超出25.7dBA)。

1.3.6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表土和生活垃圾两种。表土土方量为0.25m3。施工生活垃圾产生量合计13.5t

2)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其形式为沿道路呈线性分布。

1.3.7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

拟建项目位于昭平县河东片区,根据规划,项目所在区域主要规划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及文化娱乐用地,因此,项目及其所在区域的各道路承接危险品运输任务的几率很低,但这也不能保证绝对的零危险品运输的可能,一旦出现逸漏、爆炸、燃烧等事故将会在较短时间内对评价区周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的恶性污染事故。

1.4 环境保护措施

1.4.1社会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1)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对该区域内交通系统进行统一分流规划,并对施工期间区域交通组织进行公示,在必要的情况下,通过设置临时交通便道,方便周边居民与车辆出行。

2)为减小本项目施工中对周边居民区及单位通行的限制,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采取分段施工的方式进行,方便周围车辆出行及停靠。

3)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对施工车辆出入可能影响城市交通的路口,设置警示标志牌并设专人在现场负责施工车辆的通行调配,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4)材料运输避免在日间交通高峰时段内进行,避免穿越城区。

5)涉及对电讯、电力等设施拆迁前,应与相关部门协商,安排替代方案,缩短复建时间,降低不利影响。

6)加强文物古迹保护意识,如发现有未探测到的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通知文物保护部门,待文物发掘和清理完毕后才能恢复施工。

7)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减缓及消除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不利影响。

1.4.2生态影响环保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序,较大的开挖与回填路基作业,应避开暴雨期进行;挖、填方施工时,尽量做到先筑挡土墙,随挖、随运、随压。

2)严格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

1.4.3地表水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排水沟和沉砂池,对雨水进行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2)施工期的生活污水采取分类处理方法,其中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上门抽吸;洗涤废水、洗漱用水等其他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严禁不处理任其漫流或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3)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避开在雨季进行土石方开挖,裸露土地应及时采取覆土和绿化的工程措施。

4)建议加快下游规划路污水管及过江污水管的建设,使城东大道二段污水管尽快接通污水处理厂;同时城东大道二段路侧若要新建建筑物,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避免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桂江污染水质。

5)定期检查清理道路的雨水、污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保持良好的状态。

1.4.4环境空气影响环保措施

1)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393-2007)的要求,依法提请排污申报,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2)施工现场应采取围装金属挡板等防尘措施,对挖泥和拆迁工地要实行湿式作业。

3)对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采取定时洒水降尘的措施,对靠近居民区等敏感目标的路段应增加洒水次数。

4)从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的车辆,要执行车辆密闭化运输,施工现场入口要做到混凝土硬化、配备高压水枪清洗轮胎及车身的洗车平台。

5)相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度,对汽车排放状况进行抽查,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车辆上路。

1.4.5声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1)项目建设期须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将高噪声设备安置在远离沿线单位、村庄等敏感点的施工区域,并对固定的高噪声施工设备采取建设隔声棚等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

2)在项目开工前需向昭平县环保局进行噪声污染的排污申报,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必须在中午(北京时间1200~1430)、夜间(北京时间2200~次日0600)进行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事前取得午间、夜间施工意见书,由昭平县环保局出具可在午间、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证明,并公告附近的居民。

3)在邻近敏感点区域进行施工时,应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封闭作业的方式;禁止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拆除作业。

4)营运期道路交通噪声防治应严格按照环发[2010]7号《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制定。

5)建议在项目两侧不能达到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的区域内新建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物时,建筑本身需做好墙、窗的降噪设计,并合理进行建筑内部布局,卧室不应布置于面向道路侧,以减轻交通噪声所带来的影响。

6)结合本项目特点,宜合理利用地物地貌、在绿化带种植高大乔木等作为隔声屏障,其建设应结合噪声衰减要求、周围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景观要求、水土保持等进行。

4)严格执行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采取的敏感点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4.6固体废弃物影响环保措施

1)施工生活垃圾通过带盖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上门清运,最后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

2)营运期有相关部门对道路全线进行养护,对垃圾进行收集,清扫、集中处理。

1.4.7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环保措施

现阶段,国内对道路运输危险品风险防范主要从防范和应急处置两方面入手。昭平县人民政府已颁布《昭平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如发生运输事故,相关人员只要拨打11011912012212369报警电话的任何一个,均会对事故进行有效处理。

1.5 评价总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昭平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及《昭平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09-2020)》等相关规划,其建设对完善区域路网、改善区域交通状况、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于施工期,建设单位应按照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工程承包商在签定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条款,对施工期采取的防治措施落实予以承诺,尽可能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后社会效益明显,在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建设和营运不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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