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姚镇迁坟及清理地上青苗通知
各相关农户:
黄姚东街项目建设用地(黄姚中学旁至酒壶山宾馆东侧一带)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土批函〔2012〕471号)文件批准征收,因项目需开工建设,请该地块上涉及有坟墓及地上青苗的农户在8月28日前到黄姚东街项目办公室办理迁坟补偿手续并自行迁坟完毕,同时清理地上青苗,逾期将统一迁移坟墓并清理地上青苗。
黄姚东街项目联合征地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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