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昭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事任免的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昭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事任免的决定
(2016年9月14日政协第九届昭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九届昭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肖自英同志任政协昭平县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昭平县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昭萌同志任政协昭平县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政协昭平县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 飞同志任政协昭平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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