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春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昭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春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2017年03月15日 发布
春季容易发生细菌性中毒或感染疾病,随着春季气温升高,一些原本无毒或毒性很低的食品,会变成有毒或毒性增加的食品。为切实做好我县2017“三月三”、清明节假日期间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监管工作,为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近日,昭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春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制度。集体用餐严禁加工四季豆、生芽的马铃薯和皮肉变色的马铃薯。烹饪扁豆等豆荚类食物,要充分烧熟煮透,避免毒素未经高温破坏导致食物中毒。学校、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及农村自办宴席等集体用餐,禁止使用毒性药材、野生蕈、四季豆、扁豆、蚕豆、野生菌、发芽土豆和鲜黄花菜等高风险原料加工食品。
二是慎食剩菜剩饭、隔顿隔夜食物。剩菜剩饭必须冷藏保鲜,食用前须彻底加热。包装过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袋子、容器不能用于盛装食品,避免农药残留引发中毒。
三是采购安全食品。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节日食品的肉食类品种选购,必须检查其检疫标志;应明确加工销售单位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内容。制售烤猪等肉制品、熟肉制品必须预包装,规范标签标识,严格使用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选购卤菜、凉菜时要注意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谨防亚硝酸盐等有害化学品中毒。
四是加强应急,强化防控。针对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严峻性,特别是最近各地出现H7N9禽流感病例。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应加强禽流感防范意识,尽量避免前往活禽市场或摊档。不购买、宰杀未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验检疫合格活禽。不采购未具有检验检疫包装标签标识的禽类冷鲜产品。严禁采购使用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活禽和禽类制品,严禁使用病死、毒死或来源不明的禽类产品。
昭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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