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迁坟公告
因贺州港马江作业区建设的需要,急需迁移在项目一期征地范围内(原马江酒厂和马江石油仓)的坟墓,相关迁坟补偿标准按照《昭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昭政发〔2016〕2号)执行。请上述范围内的坟墓的坟主在2017年4月5日前到马江镇政府办理登记及迁坟手续,逾期未迁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
联 系 人:吴文靖
联系电话:18978476885
昭平县贺州港马江作业区项目工程指挥部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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