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水利局关于全县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公示
昭平县水利局关于全县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公示
为全面落实我县农村水电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严格农村水电安全管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我县农村水电安全运行。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公示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13﹞90号)和《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区农村水电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水办电﹝2017﹞2号)要求,现将我县“双主体”落实责任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从2017年3月26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止。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与昭平县水利局电管站联系。 电话:6686210
昭平县水利局
2017年3月23日
附件:2017年昭平县农村水电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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