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1昭平潮江至木格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S201昭平潮江至木格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要工程概况:项目路线起点K0+000 位于贺州昭平县潮江村南侧原县道X699与省道S327 相接处,在K0+580 与包茂高速G65潮江出口引道相交,路线基本沿县道X699 布线,呈北南走向,经古莲、四维、富罗、镇南等地,在K39+015位于昭平县富罗镇三合村与G65包茂高速位于三合的出口引道及三合至马江二级公路(在建)相交,后完全利用昭平三合至马江公路至马江镇且跨过桂江,之后沿桂江西岸的县道X701布线,经木格乡,终点位于昭平县与梧州苍梧县县界交接处,接梧州市苍梧县县道X702。
本项目全长71.989 km,修建里程为55.424km,完全利用为16.565km,分为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全线位于贺州市昭平县境内。一期工程为K0+000~K39+015昭平潮江至三合段,长39.015km;二期工程为K55+580~K71+989昭平马江至木格段,长16.409km;其中K39+015~K55+580昭平三合至马江段为完全利用段。目前正在修建的苍梧梨埠昭平马江段,三合至马江二级公路,富裕至马江二级公路,以上三条公路局部段已经纳入S201富梧线的范围,因此修建完成后以上三条公路局部路段作为本公路的完全利用段,长16.565km。
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为8.5m。本项目推荐方案设置中桥5座,长度267.7m;小桥6座,共141m;涵洞175道,完全利用分离是立交11处,设置平面交叉6处。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和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工程投资:估算总投资额为25517.4051万元。
建设单位:昭平县交通运输局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0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沿线的居民点、学校等敏感点。
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沿线的居民点、学校等敏感点。
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公路沿线跨越富群河、桂江等地表水体及木格乡桂江饮用水源保护区。
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项目陆域所处区域以农林植被为主,沿线国家级、自治区级陆生野生保护动植物。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建筑拆除、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通过类比分析,至营运远期,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的NO2、CO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声环境:施工机械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大,应在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现场场界处设活动式隔声吸声板围挡降噪,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经预测,项目营运将使沿线村屯噪声值超标,对噪声超标的建筑拟采取换装通风式隔声窗或现有铝合金窗加装密封条的措施。
地表水环境:施工期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排放量少,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农灌系统;洗涤废水、洗漱用水等其他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对沿线水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施工开挖和临时占地将清除部分地表植被,可通过物种种群的自我调节得到补偿,项目的建设对野生动物原有的活动范围产生一定的干扰、阻隔,但对野生动物的总体影响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不会对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施工期永久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垃圾填埋场堆放,对环境影响小;营运期固体废物全线由养护工人进行收集,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拟建项目营运期最大可信风险事故为危险品运输车辆在桥面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污染风险。在落实好风险防范措施及制订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项目运行的事故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公路管理部门预先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完善管理体系,以确保公路运行的事故风险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 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网站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将在《S201昭平潮江至木格公路公参说明》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昭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凉亭东路46-1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74-6697080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地址:南宁市高新二路6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传真:0771-2311630 / 0771-2311629
电子邮件:2359169170@qq.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昭平县交通运输局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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