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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关于招募文化志愿者的通知

来源: 作者:adminyys 发布时间:2017-08-11 08:43:33 浏览次数: 字体:A-   A+

  各乡镇文体广站,各文艺团体及广大文艺爱好者: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推动我县文化事业发展,建立一支具有较强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较高艺术素养的文化志愿者队伍,为乡村群众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文化志愿者招募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文办函〔2017〕23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现把我县招募文化志愿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8月26日止。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一)报名地点:县文化广电体育局三楼社会文化艺术股。

  (二)联系人及电话:贝雄军,13978496085。

  三、招募对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心公益,热爱文化艺术事业,群众基础较好,服务意识较强。

  (二)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有一定的文化艺术特长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四)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文艺特长的退休人员、文化艺术领域的自由职业者、民间艺人或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等均可报名参选。

  四、招募办法

  采取公开招募方式,组建我县专项文化志愿者队伍。招募以个人报名为主。有意参加志愿服务、符合条件的公民,携身份证、毕业证、两张1寸照片等相关资料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填写相关表格。县文化广电体育局根据报名情况,审核后择优录取。

  五、服务内容

  专项文化志愿者在县文化广电体育局的领导和乡镇文广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位文化志愿者定点服务2-3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全年下村服务时间不少72天,服务内容包括:

  (一)根据定点服务村的实际情况和村民文化需求,提出村级文化培训或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辅导和培训定点服务村文艺骨干和文艺爱好者。

  (三)组织开展村民喜闻乐见的演出、阅读、讲座等文化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配合当地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农村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市场管理等工作。

  (五)参与管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协助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委会开展相关文化服务工作。

  六、报酬

  按照上级文化部门规定,发给每名文化志愿者的工作补贴、配套培训经费和人身保险费1万元。

  七、其他说明

  本次招募名额为9人,懂电脑基本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人员优先。
 

  昭平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7年8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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