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后的《昭平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公示
根据昭平县县城经济发展以及建设昭平至平乐二级公路、临江翡翠湾旅游等项目的需要,加快我县融入大桂林经济圈,必须要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昭平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2]248号)批复的《昭平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保护区方案》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调整。目前,我县已委托湖南常德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进行调整方案编制,并通过县级、市级专家评审。现将调整后的《昭平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一周,时间从2017年11月15日起至2017年11月21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昭平县水利局反映。联系人:莫刚,联系电话0774-6693582,18877444000。
附件:《昭平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方案》
昭平县水利局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请点击此链接下载:http://www.zpol.cn/uploadfile/2017/1115/2017111503575765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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