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邀请不是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以下人员列席昭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一、县委、县政府领导及相关处级领导;
二、县政协领导及政协委员;
三、县武装部部长;
四、县公安局政委;
五、大会副秘书长;
六、部分市人大代表;
七、县直单位及驻昭单位主要领导;
八、黄姚旅游文化产业区、贺州临港产业区马江作业区各一名领导;
九、新型城镇化管理委员会和工业发展管理委员会各一名领导;
十、县相关重点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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