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的公告
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后,改为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自主申报名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企业注册登记时核准名称。
企业可登陆广西红盾网(http://www.gxhd.gov.cn),选择下方“企业名称登记”。
进入页面,点击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进入名称自主申报平台。
特此通告!
企业可登陆广西红盾网(http://www.gxhd.gov.cn),选择下方“企业名称登记”。

特此通告!
昭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9日
2019年8月19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