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昭平县推荐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 进步模范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公示
根据《中共贺州市委办公室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办函﹝2018﹞44号)和《中共昭平县委员会办公室 昭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2018〕-19号)文件精神,经过单位自荐、昭平县推荐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政审考察等程序后,确定黎其钊、梁礼任2名同志为昭平县推荐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个人,中共昭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昭平县推荐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通过信件、电话或其他形式向昭平县推荐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
昭平县昭平镇北秀街7号(县民宗局)
邮政编码:546899;
监督电话:0774-6682497。
附件:昭平县推荐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
昭平县推荐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
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4日
附件:http://www.zpol.cn/uploadfile/2018/0503/20180503053128291.doc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
昭平县昭平镇北秀街7号(县民宗局)
邮政编码:546899;
监督电话:0774-6682497。
附件:昭平县推荐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
昭平县推荐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
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4日
附件:http://www.zpol.cn/uploadfile/2018/0503/2018050305312829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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