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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关于国防教育工作的论述

来源: 作者:adminyys 发布时间:2015-11-04 17:07:36 浏览次数: 字体:A-   A+

    加强国防教育,提高人民的国防观念,已作为全党全军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写进了党的十三大报告和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并写进了《企业法》。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在较长时间不会爆发新的大战的相对和平时期,要向人民群众进行生动实际的国防教育,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使社会国防职能得到普遍增强。应当认识到,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是当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整个思想教育总体系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应当把它纳入到这个总体系中去。 

      把国防教育纳入思想教育总体系,首先是由国防教育的社会性所决定的。国防不仅是军队的事,而是整个国家的防务,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体现。对公民进行国防教育不是单纯的军事教育,应当贯穿于政治、经济、外交、科技、军事等各方面,成为对公民进行以爱国主义为主要内容的全社会性的教育活动。因此,国防教育应当成为社会教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次,是由国防教育对象的全民性决定的。国防教育的社会性决定了它是以每一个公民为对象的教育,就是说,每个公民无一例外地都应接受国防教育。既然是全民性的教育,光靠一两个部门是抓不起来的,必须由党、政、军各机关,工、青、妇各群众团体,教育、文化、宣传、新闻、出版等各部门通力合作,把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的大系统。再次,是由国防教育的长期性决定的。只要国家存在,就有国防,国防教育就要长期进行下去,作为公民的终身教育来抓。不能搞“一阵风”;不能形势紧张就搞,形势缓和就不搞。因此,应当把国防教育作为社会的系统工程来建设,把国防教育的内容转化为每个公民的精神财富和品质,使之成为国民公德,形成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 

      近年来,上海市的全民国防教育进行了一些探索,推广了长宁区开展系列化国防教育的做法,在全市公民中普及国防教育。宣传部门把国防教育纳入计划;报刊、广播、电视台加强对国防建设的宣传报道;教育部门在部分大学和全市高中新生中开展了军训;文化系统利用各种文化设施、场所生动活泼地进行国防教育;出版系统出版了一批国防教育读物;司法部门在普法教育中普及《兵役法》的宣传;各区、县党校开设了国防教育课,以及人武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开展国防教育等,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当前,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的一个关键是要解决教育的社会化问题,这就要求把国防教育纳入思想教育总体系,明确各级的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使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全民国防教育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相应的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职能作用,按各自的职责,进行组织领导和实施,形成多系统、多层次的教育体系。 

      军事部门和各级人武部在全民国防教育中有着特殊的地位,有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职责。除以主要精力抓好现役军人、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外,还应积极给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与地方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抓好全民国防教育。 

      地方各级宣传、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具体指导和部署全民国防教育,把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的规划,统筹安排,逐步达到教育计划科学化、结构多样化、内容系统化。 

      理论、新闻、出版、文艺、司法、卫生、体育界,都要把国防教育纳入自己的工作范畴。工、青、妇等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运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广大职工、青少年和妇女的国防教育。 

      各级党校、大专院校、干部学校、职工学校和各类成人教育学校,应开设国防教育课程,把国防教育作为学员、学生的一门必修课。中学和各类中等技校要科学安排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军事训练。小学应结合学生文化课、体育课和开展军事夏令营活动,进行国防知识的基础训练。 

      各厂矿、企业、机关、街道、乡镇,应结合军民共建、民兵预备役工作和“双拥”活动,利用节日和征兵等有利时机,积极主动地开展国防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把国防教育引向社会,引向家庭。 

      总之,要通过政府组织、军队配合、舆论宣传、学校教育等一系列措施,使全民国防教育逐步走向社会化、制度化。 

——《国防教育应纳入思想教育总体系》(198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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