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对县直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27 19:52:00 浏览次数: 字体:A-   A+
     1月23日,为有效防止疫情在我县发生和流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对我县县直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一行先后对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现场督查。督导组听取了四个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汇报,在县疾控中心实地查看了应急物资储备,详细了解卫生应急物资种类、数量、使用管理等情况。在三家医院分别详细查看了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发热病人分流、药品药械及防护物资储备等救治保障筹备情况,仔细询问了医疗机构负责人、医务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诊疗规范、流程等救治能力筹备情况。
     督导检查组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成立医疗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一把手负责制,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制订和完善医疗救治工作预案,储备防控物资,落实医疗救治措施。二是突出重点,科学应对。各单位要建立科学、快速、高效的防控救治体系。组建防控医疗专家组,制订并完善相关工作和技术方案,医务人员要做好职业防护,防止院内感染。要科学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隔离病区,做好发热患者分流引导,加强传染病区和公共场所消杀,严防医务人员感染和院内感染。要做好负压病房、负压车(担架)、治疗药物、消杀药械和防护用品储备。三是强化管理,做好台账。各医院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台账,及时准确上报疫情信息和工作信息,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缓报、瞒报、漏报,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督导检查组强调,疫情就是命令,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统一安排,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严格筛查,严密管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来源:县卫健局 邱之琳)


分享到: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