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根据《贺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考评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贺督办发〔2021〕15号)要求,为做好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对各项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做好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是绩效考评的重要环节,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实际行动,意义重大。各乡镇、县直整改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二、整改内容
根据自治区、市反馈我县2020年度群众意见建议,经过各整改责任单位(附件1)的认真梳理核查,列入整改的17条(附件2),列入后续跟踪的41条(附件3),不列入整改19条(附件4)。具体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分工等详见各相关附件。
三、整改工作要求
(一)迅速行动,及时制定整改方案
各乡镇、县直整改责任单位要对列入整改的群众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根据市督考办要求,在2021年6月5日前,县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自治区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中填报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规定事项。
(二)务求实效,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加快开展整改工作,对在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按照有关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请各整改责任单位从2021年7月起,每月20日前向县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昭平县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进展情况表(附件5),包括列入整改和列入后续跟踪的意见建议。根据市督考办要求,在2021年8月25日前,县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自治区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中填报整改进度,要求内容完整、描述翔实,无字数限制;12月25日前,在系统中填报整改完成情况,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每条字数不超过150字。
(三)营造氛围,广泛开展整改宣传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整改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各整改责任单位在开展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同步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宣传,为提高2021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打下良好基础。
1.做好整改方案和整改成效的宣传公示。各整改责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群众意见建议有关整改方案和整改成效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提高广大群众对整改工作的知晓率。其中:整改方案宣传公示要求在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整改成效宣传公示在2021年12月25日前完成。要求采取以下三种形式进行:
(1)通过媒体平台和宣传栏公示。
对列入整改的群众意见建议(附件2),要求通过媒体平台和单位宣传栏对整改方案和整改成效情况进行宣传公示。
各县直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成效在单位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公示,有面向群众对外办理业务窗口的,同时要在窗口进行公示。如意见建议涉及具体乡镇(街道)、村屯,要在相应的乡镇、村屯进行公示。
各乡镇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成效在本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府宣传栏、各村委宣传栏、群众意见建议涉及的具体村屯进行公示。
为了扩大整改工作的宣传效果和保持宣传的持久性,在宣传栏张贴的宣传公示要求采用广告公司制作的宣传版报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少于15天。请各整改责任单位于2021年6月10日前、12月25日前分别将整改方案、整改成效公示的有关材料、图片(含电子版)报送县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办公室。
(2)通过入户回访、电话回访宣传。对留有姓名和联系方式的群众意见建议(包括列入整改和列入后续跟踪的意见建议),都要通过入户回访或电话回访的形式对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后续工作开展情况、整改成效等内容向群众进行反馈,可根据意见建议的实际情况,对部分意见建议形成书面答复进行反馈。如因政策问题无法整改的意见建议,要向群众详细解释说明有关文件政策精神,确保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满意度。
(3)通过基层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对没有留姓名和联系方式的群众意见建议(包括列入整改和列入后续跟踪的意见建议),要将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成效印制成宣传单页,通过乡镇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进村入户走访群众,广泛做好宣传。同时,结合村委召开的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大会等会议时机,向群众和代表做好宣传工作。
2.做好整改工作的新闻报道。
我县要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至少1次综合性的新闻宣传报道,宣传的媒体包括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微信公众号、昭平电视台、昭平在线等。各整改单位要对列入整改的每一条群众意见建议都要进行1次以上的新闻宣传报道,宣传的媒体包括县政府网站、县微信公众号、乡镇政府门户网站、乡镇微信公众号等。
请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在2021年10月25日、12月25日前将《整改工作宣传稿件统计表》(附件6)和有关宣传稿件word版本发送到县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gxzpjxb@163.com)。
四、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整改
社会评价民意调查是各级机关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纽带,是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有效途径。各整改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统筹推进,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分类整理、全面分析,查找短板弱项,找准整改方向,明确整改重点,确保整改工作可量化、可考核、可检验。
(二)压实责任,抓好任务分解
做好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明确分工是关键,落实责任是保障。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充分认清高质量发展的新特点、新要求,准确把握人民满意的新内涵、新标准,明确责任要求,层层分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实行清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在整改中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提高推动发展、服务人民的能力。
(三)加强考评,强化督查问效
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是2021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和实地核验的重要内容,2021年12月—2022年1月,自治区、市和县本级将分别对整改情况进行绩效实地核验,具体考评细则详见附件7。
县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贺州市督查考评办将根据各整改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度,不定期对整改事项进行跟踪督查,对涉及民生和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进行重点抽查,对督查中发现落实整改措施不力、整改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各整改责任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方案,加强工作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未尽事宜,请与县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681828;电子邮箱:gxzpjxb@163.com;地址:昭平县茶叶大厦二楼南区(县营商局绩效考评股)。
昭平县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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