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显
我县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过两年多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以及通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两防”专项整治“回头看”等活动,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初显成效。
我县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列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中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签订了县、乡镇、村、船四级安全管理责任状。投入专项资金93万元,更新了标准化渡船13艘(其中9艘已投入使用,4艘在建造中),改建码头3座,海事交通航务部门还在每个渡口设置了渡口守则牌。由海事、安监、交通、航务等有关部门组成验收工作组,积极开展渡口渡船验收整治工作。
针对渡口渡渡船基础薄弱、安全技术状况差、整治难度大的现状,我县组织交通、海事、公安、航务等部门成立了水上交通安全联合检查组,深入7个有船乡镇进行检查,召开了6次船员会议,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对沿河102公里的通航水域进行反复巡航检查,共检查了渡船132艘,对一些存在的安全隐患均进行了安全隐患整改排查登记,并提出了整改期限限期整改。
目前,我县建立并完善了以县、乡镇政府为主体的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机制和责任体系,航区内的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已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做到一船一档,档案规范齐全,渡船的证书合格率达到95%以上,渡口的建设也按照规划有条不紊地进行。所有营运客(渡)船舶基本具备“三证二牌一线”(即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职务适任证书、船名牌、乘客定额牌、载重线),配齐救生、消防设备。“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水路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得到落实。
(黎祖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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