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一增两提高”细落实 昭平公共财政保民生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昭平县财政部门及时调整民生保障标准,细化政策落实,切实发挥社保资金维护社会稳定的"减震器"和"安全网"作用。
补发调整养老金。全县10996名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发今年1-7月调整养老金1129万元,其中: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发养老金136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月均增发养老金185元。两项合计,全年将增加社保基金支出1950万元。
新增城镇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自2017年1月1日起,新增城镇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60元。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自2017年1月1日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水平从原来平均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33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水平从原来平均每人每月140元提高至170元。
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260元提高至3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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