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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试行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

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9-12-11 14:38:42 浏览次数: 字体:A-   A+


  9月17日上午,在昭平镇附城村村部二楼会议室,23名村民代表举手进行表决,全票通过了《昭平镇附城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昭平镇附城村实行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决议》,并举行了村级财务会计代理委托签字仪式。附城村在全县率先将村级财务委托镇会计代理中心管理,吹响了我县以“双委制”和“电算化”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号角。

  为了从源头上强化对村集体财务的监督,我县在探索总结“六规范、五结合”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有效机制的基础上,对现行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试行重大改革,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和会计委派制(简称“双委制”)。会计委托代理制是指在乡镇成立以农业服务中心(原经管站)为基础的会计委托代理中心,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由会计代理中心代为管理各村财务帐务。村级将集体财务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乡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后,不再单独设立会计,只设一名助理会计,具体承担出纳和报帐的职能。会计委派制是指代理会计和助理会计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派,助理会计每月持经本村主管财务的领导和民主理财小组分别审核同意的收支票据,定期到乡镇报帐,然后由代理会计,进行帐务处理。乡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对各村帐务实行“电算化”管理。实行村级财务“双委制”后,坚持“三权”不变原则,即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挤占挪用属于村集体的资产;坚持只代理不越权原则,乡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只按照国家财经制度做好村级财务的核算、记帐等业务工作,不插手、不干涉村内部事务,村级的生产、福利等支出的决策由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主决定。同时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财务制度、统一财务审核、统一集中电算化记帐、统一财务公布内容和时间、统一建档规范管理。  (吴文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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