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自治区、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复检) 申报名单
公 示
根据贺州市文明办《关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推荐工作的通知》(贺文明办字(2019)10号)文件精神,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我办结合本县实际,积极开展动员部署。按照申报的程序,我办对拟推荐参加自治区级和贺州市级的单位(乡镇、村)的申报、复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申报复查的名单(见附件),于2019年10月21日分别征求了纪委监委、党委政法委、信访、发展和改革局、民宗、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业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为期5天(2019年10月3 1日-11月4号)。如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或其他形式向昭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地址:昭平县昭平镇东宁南路16号(县委宣传部);邮政编码:546899;电话:0774-6687819,邮箱:gxzpwmb@163.com。
附件:参加自治区、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复检)
申报名单
http://www.zpol.cn/uploadfile/2019/1031/20191031055735218.docx
昭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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