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林业局《关于部分涉林权力事项赋予乡镇实施》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广西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管理权限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桂编办发〔2019〕195号)和《中共昭平县委办公室、昭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重要政策措施的分工方案>的通知》(办发〔2020〕34号)文件精神,县林业局已于2021年3月22日制定了《关于部分涉林权力事项赋予乡镇实施的实施方案》,并已印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从2021年5月1日起,我局正式将部分涉林权力事项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实施。详见《广西赋予乡镇(街道)部分涉林县级管理权限清单(第一批)》。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74-6682874(县林业局林政办)、0774-6682606(县林业局林业执法稽查大队)
昭平县林业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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