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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2021年度承接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来源:昭平县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24 17:20:19 浏览次数: 字体:A-   A+

根据《贺州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2021年度承接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贺督办发〔2022〕1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承接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纾解民生热点、难点、痛点、堵点,以“实干干实、快干干好”的工作作风做好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努力破解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断推进昭平事业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建市二十周年献礼。

二、整改内容

根据市督考办反馈我县的2021年度民意调查意见建议,经责任分解,梳理核查,将6条指向明确、反映问题客观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具体见附件1)列入重点整改任务。

三、组织实施

(一)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主体

各乡镇、整改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反馈的群众意见建议,深入走访排查核实,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查找存在问题根源,梳理归纳,结合实际,找准整改方向,落实责任主体、整改时限、责任人,多措并举、全面落实整改。

(二)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

各乡镇、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五个有”(有可以量化的阶段性目标、有推进工作的路线图、有完成任务的时间表、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有可以核验的成果)要求,对列入重点整改的群众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重点整改意见建议,及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严密组织实施,狠抓整改落实。各乡镇、整改责任单位要在2022年5月20日前制定整改方案,并报送县绩效办。

(三)注重整改宣传,接受群众监督

各乡镇、整改责任单位在开展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本单位门户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公示,整改方案内容涉及具体乡镇、村屯的,要同时在相应的乡镇和村屯进行张贴公示,加强对整改工作方案、整改工作成效的宣传公示。其中:2022年5月25日前,完成整改方案宣传公示;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整改成效宣传公示。同时,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整改方案、公示情况的网址或照片等有关材料报县绩效办备案。  

四、强化创新举措,匠心打造精品案例 

各整改责任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力量、创新举措,对列入重点整改的意见建议狠抓整改落实,注重整改效果,精心培育、重心打造精品整改案例。

五、过程监控

根据自治区、市督考办要求,8月15日、12月15日前前填报《昭平县2021年度承接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进度表》(具体见附件2)。11月16日前,申报自治区整改案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担当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整改事项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股室和责任人。

(二)加强督查跟踪,务求整改实效。各整改责任单位要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交通、医疗、生态环境、乡村振兴、政务服务等热点难点问题,要克难攻坚、创新举措,重点突破,强化跟踪促落实,让更多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三)加强绩效考评,严格督查问效。2021年度承接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是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和实地核验的重要内容,2022年12月—2023年1月,自治区、市、县本级将分别对整改情况进行绩效实地核验。

    

附件:1.昭平县2021年度承接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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