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收回部分2025年度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并重新安排使用 及调整部分项目计划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你们报来的《昭平县农业农村局 昭平县财政局关于收回部分2025年度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并重新安排使用及调整部分项目计划的请示》(昭农业请〔2025〕17号)收悉。经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收回部分2025年度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并重新安排使用及调整部分项目计划,请你们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附件:1.昭平县2025年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申请收回衔接资金情况统计表
202511111110539514.xlsx
2.昭平县2025年收回部分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202511111110536045.xlsx
3.昭平县2025年收回部分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衔接资金重新安排项目计划明细表
202511111110542183.xlsx
4.昭平县2025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调整明细表
202511111110541339.xlsx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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