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收回部分2024年度中央和自治区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并重新安排使用及调整部分项目计划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你们报来的《昭平县农业农村局 昭平县财政局关于收回部分2024年度中央和自治区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并重新安排使用及调整部分项目计划的请示》(昭农业请〔2024〕4号)收悉。经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收回部分2024年度中央和自治区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并重新安排使用及调整部分项目计划,请你们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附件1: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申请收回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24年收回中央和自治区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新安排项目计划明细表
附件3:昭平县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更换和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明细表
昭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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